排序方式: 共有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劳动合同变更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兼析苏、浙、沪高院的指导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在金融危机中凸显出来。各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理解不一,处理方式不一,造成了法制的混乱,也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变更从程序上可分为协商变更和单方变更;内容上可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从引发事由上可分为情势变更和自然变更。双方协商和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变更制度的一般要求,但是仍有单方变更和对书面形式扩大解释的变通需要。 相似文献
22.
劳动合同立法不仅在立法价值和制度设计上要有利于劳动关系的有效调整,而且在形式和内容上也要相得益彰。从立法技术角度来进行详细考察,则《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稿在结构营造、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法的语言表达方面存在着诸多缺陷。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应从技术层面上反复推敲,力求完善。 相似文献
23.
BOT投资方式能有效缓解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资金短缺而私人又不愿投资的矛盾,但必须有清楚的游戏规则才能鼓起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所以,澄清一些思想误区,协调好相关的法律政策,尽快出台一部明确具体的BOT法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24.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与理论研究滞后及对国外立法的借鉴不足直接相关。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主要由7项基本要素构成:劳务派遣合同的适用条件、可续签的次数、累计持续时间、向直接雇佣和不定期合同转化的条件、劳动派遣的形态、登记和报告要求、同工同酬和同等工作条件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比较可见,我国劳务派遣的整体规制水平处于国际低端,因而调整思路为适度提高,调整重点为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管制。具体制度改进方面,建议确立登录型和雇佣型两种方式、建立许可与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派遣用工适用的岗位性质、限制派遣合同的续签次数或持续时间、建立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机制和完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等。 相似文献
25.
论工会法主体间的利益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叶芳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4)
工会法根植于民法,其对实质平等的追求不能否定民法的平等理念和对价原则。从民法的角度审视我国现行工会法的立法思想和制度安排,我们就会发现工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错乱的对价关系,工会的法人资格也存在严重缺陷。 相似文献
26.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劳动法领域形成的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欠缺书面形式的劳动关系"之通说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普遍和深远的损害,其理论依据被认为是德国学者豪普特教授提出的事实契约理论。实际上,根据事实契约理论,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有效之劳动契约而提供从属劳动所形成的劳动关系。该理论虽遭激烈批评,但在有关身份的领域不可被传统契约理论所替代。在合意因欠缺生效要件而被认定无效之场合,事实契约理论为这类"被否定"的用工行为提供了"被承认"的新的理论框架和立法技术。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以民法式保护为原则,以劳动法式保护为例外,存在保护不足、保护过度及违背传统契约法形式理性等问题,需作进一步的反思与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