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18篇 |
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5篇 |
工人农民 | 34篇 |
世界政治 | 1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41篇 |
法律 | 71篇 |
中国共产党 | 100篇 |
中国政治 | 163篇 |
政治理论 | 33篇 |
综合类 | 5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0篇 |
2022年 | 8篇 |
2021年 | 9篇 |
2020年 | 5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4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8篇 |
2014年 | 11篇 |
2013年 | 20篇 |
2012年 | 23篇 |
2011年 | 27篇 |
2010年 | 25篇 |
2009年 | 31篇 |
2008年 | 30篇 |
2007年 | 23篇 |
2006年 | 16篇 |
2005年 | 14篇 |
2004年 | 60篇 |
2003年 | 20篇 |
2002年 | 12篇 |
2001年 | 13篇 |
2000年 | 13篇 |
1999年 | 13篇 |
1998年 | 11篇 |
1997年 | 15篇 |
1996年 | 12篇 |
1995年 | 10篇 |
1994年 | 14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7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4篇 |
1989年 | 3篇 |
1988年 | 9篇 |
1987年 | 1篇 |
1985年 | 2篇 |
1984年 | 4篇 |
1983年 | 3篇 |
1982年 | 1篇 |
1974年 | 1篇 |
1960年 | 1篇 |
195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2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仅是体制的重建,也是人们认识观念的更新,这在当前更具有迫切性。如果从旧模式、旧观念出发,就难以正确把握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涵,容易使企业改革在旧体制上兜圈子。因此,必须以全新的观念去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相似文献
102.
政府反身信任表征为政府官员向公民向度的信任情感表达,其作为一种成本节省机制可形塑良好的官民互动与合作,并强化政府合法性。文章将基层政府官员作为观察对象,基于结构方程模型探赜了诱致政府反身信任发生的三组核心变量——官员公民责任认知、参与赤字、风险感知之间的统计学效应量与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基层官员的公民责任认知对政府反身信任具有直接显著影响;其次,公民责任认知也可塑造基层官员的公民参与偏好,而公民参与程度又会影响基层官员的风险感知,进而决定其是否要将信任委托于公民。基于此,文章构建了融摄微观心理认知与中观制度规约的“官员公民责任认知-参与赤字-风险感知”的政府反身信任发生与发展的递归理论模型,以期为重塑政民互信秩序、促成有效的官民合作提供理论思路。 相似文献
103.
以电子政务带动我国国内IT产业发展是新时期可能实现我国IT产业振兴的重大战略举措。电子政务系统国产化示范项目已经证明了该战略的可行性,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一战略的实施需要国家出台扶持政策,将战略重点放在中西部地区,并形成良好的支撑体系与科学的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04.
马子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19(4):102-104
陈云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他的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了光辉的典范.他提出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闪耀着唯物辩证法的灿烂光辉. 相似文献
105.
从区域内贸易视角透视东北亚经济合作机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从区域内贸易视角考察东北亚合作机制化的经济基础,同时分析区域内贸易具体特征作用于制度化合作的相关机制,有助于探寻东北亚区域合作滞后的深层原因。东北亚目前区域经济关联下各国的分散化利益诉求,很难在统一的制度性框架内实现。区域内贸易增长机制的生产—消费双重困境,又使区外力量必然成为干扰东北亚合作机制构建的因素。加强区域合作、进而扩大区内国家间的共同经济利益,可能成为破解东北亚"安全困境"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6.
云南省元谋县立足实际抓管理、丰富载体定措施,为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考核抓管理。要求大学生村官每周电话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月递交一次工作日志,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半年提供一条村组发展建议,每年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将查验结果记录在案。同时,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 相似文献
107.
一、农村土地用益物权主体及其民法地位(一)农村承包经营户《民法通则》将民法主体二分为"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并将农村承包经营户列于自然人项下,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却将农村承包经营户解释为一类"特殊的民事主体",并列且区别于"自然人"而存在。这一类特殊的民事主体可以称为继自然人、法人之后的"第三类民事主体",其特殊性可以总结为两 相似文献
108.
109.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