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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美国三权分立原则的效力——从一起死亡权案例说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佛罗里达州法院基于事实和法律命令撤销永久植物人特里·夏沃的维生程序,但州立法机构却制定《特里法》授权州长对法院的终局判决发布暂缓执行令,这不仅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对司法权的联合侵犯,违反了州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而且是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公然漠视,偏离了美国宪政民主和法治精神,因此,美国三权分立原则的效力在实践中值得怀疑,它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理想追求,而非一种具有普适性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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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一度时期曾是腐败的高发区,这不仅是因为旧的体制与新的市场环境的矛盾冲突,而且还由于交通部门本身的行业特点。因此,交通部门的反腐败,一方面要坚持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针对交通部门的特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文化环境。为此,本刊诚邀了部分专家学者就交通廉政文化建设谈了他们的看法,现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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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权理念面临许多挑战。其中持续不断的就是“亚洲价值观”.它为东亚一些领导人所提倡.本文强调了以下几个具体论点;第一,作为对实施宪政民主的一项挑战,亚洲价值观论言过其实,而且它不能解释东亚地区的价值观理论资源的丰富性——各地的价值观无法给当地严苛的专制主义实践提供正当理由;第二。文化先决论不能成立,因为它们忽视了价值观形成的不规则的过程,且它们赘述累累。过于武断,对人类行为作用的重要性视而不见——因此对于判断是否应实施宪政民主的检测意义不大.第三。在缺乏对自由宪政的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要将西方公共社会理念输入东亚专制主义环境将会面临重重困难;第四,宪政有助于现代民主发展中授权对话的杓建,并且为价值观论述提供了空间和场所;第五,尤其是在跨文化的环境中通过各地的制度化过程体现了宪政本土化的重要性;最后。延伸性研究的价值集中于宪政对一般发展环境及东亚特殊发展环境的积极促进作用,以及对各地政权合法化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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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权利的实现模式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 ,人们的宪法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遗憾的是 ,现有的宪法权利保障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充分实现。因此 ,建立宪法诉讼应该成为保障宪法权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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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高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3):124-129
医疗技术的进步、法律的发展、支持团体的压力以及民意的推动使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应该享有有尊严地选择死亡的权利。死亡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起初,法院在寻求这种权利的基础时,或者是完全依赖普通法的知情同意或自治原则,或者将普通法原则与宪法的隐私权结合在一起。新泽西州法院对昆兰案的判决第一次确立了宪法隐私权作为死亡权的基础,从而赋予个人更大的临终决定的自治权。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在克鲁赞案中更愿意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自由利益来分析死亡权的基础,从而标志着死亡权的基础从昆兰案确立的隐私权转向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个人自由的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