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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张珉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3):86-88
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受到刑法理论上的抨击。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概念首先是提示犯罪的本质属性———社会危害性,即犯罪行为对特定社会关系的侵犯,因此犯罪客体的意义已包含在犯罪概念中,应将犯罪客体排除在犯罪构成之外,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的内容,而是犯罪概念的内容。 相似文献
32.
俄罗斯和捷克在证券私有化方式上存在很大的不同,不同的私有化改革方式形成了不同的产权结构.俄罗斯私有化企业的绝大部分股权控制在经理和职工手中,外部人(包括投资基金)实际拥有的股权比重很小.而在私有化之后的捷克企业中,可能行使控制权的几类投资者中投资基金占据主导地位.不同的产权结构又导致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俄罗斯形成了典型的"内部人"控制,捷克则是作为外部人的投资基金分散持有企业的股份.不同的治理结构存在不同的问题,从而对企业的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33.
张珉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3):1-3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制与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不恰当的诉讼模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没有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原因.确立恰当的诉讼模式,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恰当配置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的权限,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促进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发展,最终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这种恰当的诉讼模式就是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