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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络婚姻源于社会转型时期家庭功能的弱化及伦理危机、社会压力等的加剧。网络婚姻不仅对婚姻家庭伦理有着显著影响,而且对现实婚姻亦影响巨大,它使婚姻形式多样化,性关系更为随意;破坏现实夫妻感情;导致现实婚姻破裂;影响家庭的稳定。  相似文献   
12.
青少年“网婚”源于好奇心理的驱动;宣泄压力来获得交往的需要;对与异性交往的渴求;社会其他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青少年“网婚”将会导致曲解婚姻家庭观、缺失责任感;出现早恋;形成不良性格;贻误学业;引发超前消费。应加强传统伦理道德教育,增强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组织开发适合青少年的绿色网络游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功能;规范网络婚姻网站的经营和管理。  相似文献   
13.
性骚扰侵权责任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性骚扰是指违背当事人的意愿,采用包括语言和动作在内的一切与性有关的挑逗、侵犯和侮辱等方式,造成他人生理、心理损害或精神紧张的行为。它侵害的是受害人的性尊严权,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于这种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依法主张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性骚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4.
张迎秀 《河北法学》2004,22(4):123-125
按现行法律,"一夫同日娶二妻"属于同居关系。为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实施,应在制定民法典时增加禁止"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修改刑法时,提高重婚罪的最高刑期,增设附加刑"罚金",增设"破坏一夫一妻罪"。  相似文献   
15.
20 0 1年 4月 2 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对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离婚父母对子女享有探望的权利 (以下简称探望权 ) ,就是新增内容之一 ,本文拟对如何正确认识和行使探望权等问题作简要分析。  一、探望权的立法依据探望权是指离婚后 ,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 ,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以及以适当方式与子女保持联络的权利。探望权的规定是基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力义务关系设立的。婚姻法第 36条规定 ,“父母与…  相似文献   
16.
家庭暴力从广义上讲是家庭成员间的殴打、捆绑、残害身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为,从狭义上讲是指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上述暴力行为。本文所界定的家庭暴力是狭义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联合国特别关注的家庭问题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90年代与80年代相比,家庭暴力上升了25.4%,已成为危害妇  相似文献   
17.
现行结婚登记制度存在诸如管辖规定与当事人需求存在差异;当事人签字声明书的真实性难以把握;审查和认证工作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且缺少审查期、公示性不强;婚姻登记员上岗资格门坎过低、培训大多流于形式等缺陷。我国应扩大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内地居民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尽快实行全国婚姻登记网络化管理;建立结婚公告制度、增设审查期、提高审查技术科技含量;实行婚姻登记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一、轮流抚养的产生近几年来,在离婚诉讼中关于独生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早已成为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一些婚姻当事人为“争养”或“拒养”子女而闹得你死我活。这严重地影响了法院的审理工作,并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本文从探究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养”、“拒养”子...  相似文献   
19.
性骚扰防治对策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性骚扰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婚姻关系的建立与稳定,影响职业发展、造成经济损失,扰乱社会秩序。我国现行法律在不同的立法层面上明确了反对性骚扰的法律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又将性骚扰纳入了法律范畴,但没有关于性骚扰的专门立法;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空泛,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规定不周全、不延续。应加强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并在刑法典中增设“性骚扰罪”的有关规定;建立起性骚扰的社会预防和防治机制。  相似文献   
20.
目前法律对律师执业回避的规定尚有不足之处 :关于禁止双方代理的规定没有审级上的限制 ;对法官、检察官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改做律师的执业活动 ,地域限制过严 ,时间限制过短 ;与审判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律师回避范围过窄。建议律师法修正案或者全国律协在对《协会规范》进行修改时 ,保留原来法律规定中的合理部分 ,修改不足之处 ,增加新的规定 ,以完善我国律师执业回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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