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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无为”在中国至少有三重含义:首先是作为政治策略或政治观的“无为”,即“无为而治”;其次是作为伦理观的“无为”,即“不欲不贪”的道德主张等等;最后是作为宗教观念的“无为”,即道、佛两教所提倡的宗教修养之道。本文拟从政治观的角度剖析一下历史上的“无为”主张及学说。  相似文献   
12.
要提高授权立法的社会效益,就必须加强对授权行为的规制,明确权力秩序,确立授权禁区。另外, 授权还必须具有明确性, 对立法者必须具有他律和外部制约措施。  相似文献   
13.
范忠信 《探索与争鸣》2023,(3):132-146+180
《民法典》确立公序良俗原则,意味着既确认“习惯”“公序良俗”为民事法源,又确认“公序良俗”为习惯法源的是非标准,这一进步的历史意义在于承认民间社会生活自发生成的规矩秩序为民事补充法源,承认人民大众有集体无意识参与民事法源创制的权利。这既是从苏维埃法制理念向当代世界法治理念的升华,也是回归中华人文价值暨世界共同价值的升华。这一进步意义可以从公序良俗作为习惯法源之“宪法”、确立公序良俗原则的政治变革意义、当前民事立法司法的公序良俗省察、通过风俗习惯认识和把握公序良俗等角度入手作分析解说。  相似文献   
14.
唐代以后中国法律思想的定型化或僵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法律思想或学说什么时候开始定型化并走向僵化 ?从前的共识是 :从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的建议以后。其实 ,中国法律思想学说真正开始定型并走向僵化是唐代以后。《唐律疏议》是唐代以后历代法典的标准范本 ,也是后世法律思想的重要源泉。自唐以后 ,中国法律学说思想真正显现出典型的套路化 :一方面 ,讨论的问题及其狭窄 ,翻来覆去就是德刑关系、贤人与法的关系、法令划一、立法宽简等几个问题 ;另一方面 ,立论的形式或套路都相当简单 ,讨论都只是从道德的角度发一些浅显的议论。这种定型化或僵化是社会发展定型化并走向僵化的反映。  相似文献   
15.
论人民政协的民意机关化与法制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维系 ,目前主要是依靠政党的政策、政治惯例、政协的内部章程 ,没有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并构成国家正式法律渊源的成文法律加以保障。这种情形对于充分保障人民政协的“多党合作的统一战线”地位和充分发挥它代表各方面人民意见的作用而言 ,是相当不利的 ,也是不符合依法治国原则的。人民政协应当民意机关化和法制化 ,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关键工程之一。  相似文献   
16.
中国违宪审查与立法冲突解决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存在着许多缺陷。主要缺陷是没有违宪诉讼制度 ,没有对立法的正式违宪审查程序 ,审查权分散 ,以及“内部沟通”式的事前审查。这种审查常常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所以造成严重的“法规打架”现象。  相似文献   
17.
清末民初大理院判例是成文法缺失时期的特殊法律现象,当下的案例指导制度则是一种制度折中与调试.从大理院判例到案例指导制度,可视为判例传统的延续,虽然二者所处的历史情势和面临的具体问题并不相同,但二者的历史使命是同一的,都是传统法律资源的制度性转化的努力与尝试.以案例指导制度为例,可以看出法律传统的制度性转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无可替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中西伦理合璧与法治模式的中国特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引言任何民族的法制或法律秩序,都是“形”“魂”统一体。“形”即典章制度、相关设施及其运作;“魂”即观念、伦理形式的法或法伦理,①它是一个民族共奉的“自然法”、“神圣法”、“天理天则”等。它常常可能是一个民族现实法律秩序在人们观念中的反映,但却是批...  相似文献   
19.
要制定一个革命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也许不一定是最难的事。真正最难的,是在轰轰烈烈的革命之后再建成一个中国的、民族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范忠信 《中国法律》2008,(6):35-36,103,104
一代学术大师瞿同祖先生悄然辞世,我竟是七天以後在德国旅次辗转知悉的。 十月十曰,我和贺卫方兄在德国维尔茨堡大学出席一个学术研讨会。会间.卫方兄告诉我:[翟同祖先生已经於十月三日逝世了。法律博客上有一个悼念专辑,好像还收入了你过去写的一篇访谈瞿老的文章呢。]听罢消息,感叹唏嘘,想到多年的忘年至交、良师益友就这麽匆匆而永久地走了,自己连最後见一面表达哀思都没来得及,心里总有些愧疚和酸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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