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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嵩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7(1):51-53
日本已形成了以能源政策基本立法为指导、各能源专门立法为中心内容、相关部门法实施令等为补充的能源立法体系。根据这一能源立法体系,日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源法律制度,具体包括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战略与规划制度、能源储备制度、能源开发制度、能源节约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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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已形成了由能源政策基本法立法为指导、各能源专门立法为中心内容、相关部门法实施令等为补充的能源法律体系。为了保证能源法律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日本采取了多种措施,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日本能源立法及其执行的经验,对我国能源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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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防原则理论与实践反思——兼论风险预防原则的核心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尽管风险预防原则已经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但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具有较大的争议性。欲破解风险预防原则的内在困境,应在明晰存在的真正问题的基础上作出解释并提出可能的解决之道,避免仅仅依据法律文本进行"空对空"的分析。风险预防原则存在的真正问题是其法律效力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放宽研究的视野,从法律实效和社会实证入手,探究风险预防原则如何在社会中发挥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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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的追究主要通过司法方式和行政执法方式。前者包括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后者包括行政责令和行政代履行。上述方式重点在于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人的责任,而相对忽视了政府所应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不尽符合政府第二性环境责任(义务)的要求,亟待确认并系统构建政府生态修复责任。落实政府生态修复责任的规范路径,需以“生态修复”为中心,在环境法典的“生态环境责任编”中加以专门规定,形成以修复责任为中心的环境法责任与以政务处分为中心的相关法责任并存的政府环境责任总体格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