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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猪高热病病例主要继发感染病毒的多重PCR检测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应用建立的2个多重PCR方法,对2005~2006年收集于江苏省的211份猪高热病疑似病料进行了检测。结果,PRRSV阳性率为51.2%,PCV2阳性率为44.1%,CSFV阳性率为10.4%,PPV阳性率为3.9%,PRV阳性率为2.4%。2005年病料中PCV2阳性率为21.2%,2006年为73.2%;2005年PRRSV阳性率为38.1%,2006年为67.7%。2006年猪高热病疫情比2005年严重,PCV2和PRRSV可能在其中发挥了协同致病作用。对10个PRRSV分离株ORF5基因和Nsp2基因进行的测序表明,2006年分离株Nsp2基因中有连续87个碱基的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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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8月份,江苏某县发生和流行猪水肿病。我们对该区发生的疫情进行了调查,并分离出1株带987P粘附素的大肠杆菌。发病情况 1~8月份,该县苗猪产地几个乡的仔猪,发生了以水肿和神经症状为特征的急性传染病,发病年龄大多在35~60日龄,断奶前后均有发生,但以断奶后为多,发病后2~3日倒毙。多数病例出现于饲料突然更换之后,平均发病率为10%,病死率60%。临床症状 病猪少食甚至不食,间或拉褐色稀便,少数拉血便。眼睑、皮下水肿,下腹部指压后留下压迹不易复原。叫声嘶哑,对外来刺激如触摸等敏感。后期,呈现四肢乏力,倚墙或伏地,呼吸困难,直至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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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刑罚种类条件的理解问题刑诉法第174条第1项对此规定为“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此条件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其一是依法定刑说。即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罚要求是指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的案件,并且认为我国刑诉法在对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问题上是采用的法定刑划分方式;其二是依宣告刑说。持此观点的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须是依(刑法问能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适用较轻刑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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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程序,其目的是确保死刑判决、裁定的正确;它是保障死刑案件质量的关键程序;同时,死刑复核程序又是我们党和国家关于死刑适用的方针、政策在刑事程序法上的具体体现。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仅有4个条文,并多为原则性、概括性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实践证明死刑复核程序有待于完善。在此,我们选择实践中比较突出的复核期限和法律监督的问题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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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程序,其目的是确保死刑判决、裁定的正确,它是保障死刑案件质量的关键程序。立法者出于对死刑复核特殊性的考虑和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来对死刑复核的期限作出规定。一方面无期限的复核势必导致无期限的羁押,使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得不到及时改判,这给被告人及羁押看守工作都带来极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使被害人的权利不能得到及时保障。应当看到,每当一起严重犯罪的发生,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对司法机关的期盼,长时间无期限的复核会使公众对法律产生疑惑,这不仅不利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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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讨不同家禽红细胞对禽流感血清抗体检测的影响,对不同家禽的禽流感阳性血清分别经不同方法处理后,做了一系列对比试验。结果发现,经受体破坏酶(RDE)处理后,虽然可以消除异种家禽血清对异种家禽红细胞的非特异性凝集作用的影响,但因处理复杂,费用高,不宜推广应用;经鸡红细胞吸附处理,可明显降低水禽血清对异种红细胞的非特异性凝集作用,但处理费时;而用水禽红细胞检测同种水禽的禽流感血清抗体,可以有效去除血清非特异性凝集的影响,且更能准确地反映水禽经禽流感疫苗免疫后的抗体水平。因而,应选用与宿主来源相同的红细胞悬液检测水禽禽流感血清抗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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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高检院改革审查逮捕工作方式、强化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的重要成果和载体,是对《逮捕案件审查报告》和《逮捕案件审批表》的整合。检察工作实践中,侦查监督部门不少检察官在撰写《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上抓不住这种工作文书的要领,笔者根据撰写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如何撰写好《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一、明确撰写要求,把握四个要点如何能够从众多的案卷材料中,抓住摘录重点,客观全面反映案件事实,首要一点在于明确《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撰写总要求,而体现撰写总要求实质上就是一个综合分析、去粗取精、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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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可以改变起诉罪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 (二 )项规定 :起诉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也就是说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构成甲罪名向法院提起指控 ,并未指控被告人犯有乙罪 ,而人民法院有权作出被告人构成乙罪名的判决。有人对此持异议 ,认为人民法院判决罪名必须与指控罪名相同 ,否则会产生“以审判职能代替了公诉职能”和“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的弊端。[1]对此见解 ,我们不敢苟同。首先 ,对于“以审判职能代替了公诉职能”问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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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刑诉法新增设的程序。它对于避免累诉、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规定得过于原则,造成实践中诸多困惑。笔者认为,在简易程序的提起上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在简易程序适用的刑罚条件上宜采用推定宣告刑;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应由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而不是取决于被告是否同意;对于身份不明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虽然程序简化了,但法律监督不能简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