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02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世界政治 | 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0篇 |
法律 | 75篇 |
中国共产党 | 6篇 |
中国政治 | 43篇 |
政治理论 | 7篇 |
综合类 | 68篇 |
出版年
2022年 | 3篇 |
2021年 | 10篇 |
2020年 | 13篇 |
2019年 | 1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9篇 |
2013年 | 5篇 |
2012年 | 7篇 |
2011年 | 10篇 |
2010年 | 18篇 |
2009年 | 19篇 |
2008年 | 21篇 |
2007年 | 15篇 |
2006年 | 19篇 |
2005年 | 19篇 |
2004年 | 6篇 |
2003年 | 10篇 |
2002年 | 10篇 |
2001年 | 2篇 |
2000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2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为避免少走弯路,在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分享改革成果以及总结改革经验上,都需要进一步在理论上认识,用理论来指导。而这一理论是反映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如何进行结合的理论,它不是以往公有制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的简单相加,既非产生于西方经济学,也不等同于传统经济学。中国改革的成功在于对市场经济的选择,对市场经济选择的理论基础是对个别劳动差别的承认与实现;而改革中存在问题的理论根源在于该进市场的没有全都进市场和不该进市场的进了市场。 相似文献
42.
加强司法鉴定管理 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也是依法参与诉讼的活动,具有法律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基本属性。本文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针对司法鉴定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司法鉴定新定位以及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若干论点。 相似文献
43.
霍海红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1):111-120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了依然较短的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民法通则》相比只进行了微调,恐怕与如下三个认识不足或误区有关。第一,低估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过短对其他诉讼时效规则造成的严重困扰。第二,片面理解了所谓“诉讼时效短期化趋势”,过高估计了我们应对“诉讼时效短期化”的意愿和能力。第三,忽视了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道德性难题和“折扣执行”困境。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设定应坚持体系化思路,关注中国国情,立足长远,统筹规划。 相似文献
44.
盘查是警察执法的重要手段与措施.目前,我国的警察盘查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了完善我国的警察盘查制度,建议将盘查措施纳入《刑事诉讼法》进行规范,借鉴英国的成文法对警察盘查权作出详细规定,借鉴美国判例法对警察盘查权的行使原则进行规范等. 相似文献
45.
标准仓单是货主在期货交易所里拥有货物的物权的表现形式。现实生活中,货主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要,存在以标准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业务需求。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仓单已明确纳入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范畴。本文从标准仓单质押的合法性、现实需求、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该质押方式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46.
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制度能保护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做了规定。第37条规定了预告解除,第38条第1款规定了通知解除,第38条还规定了立即解除。第37条规定的预告期不做区分处理具有合理性。我国的现行制度下预告解除权可以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冲突,与国外规定不一致,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更大,这种立法保护是在不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进行太调整的情况下做出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47.
法律法规在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挥着各自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准确把握相关内容,对于一些概念、语词,立法机关要给予解释以消除理解上的歧义。行文中使用释义,是为了使法律术语的含义更清晰、更简洁,这些释义方法包括:1.下定义;2.诠释;3.界定适用范围等几种形式。 相似文献
48.
霍淑红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8,9(4):75-81
19世纪,国际非政府组织开始出现,到20世纪的后期,国际非政府组织大量涌现,并对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它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是出于国际机制的支持,与此同时,国际非政府组织也推动国际机制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促使国际机制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49.
霍银泉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2)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是肯定的,但在学理上仍存在分歧.我们认为死者无法享有人格权不可能成为人格权主体,死者人格利益不是权利而是法益,死者近亲属依据其一般人格权成为请求权主体.法律所保护的死者人格利益,是死者人格法益;死者近亲属的请求权是依据其自己的权利在维护了死者人格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利益,即人格尊严;死者人格利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是具体的、法定的、有限的几种,不存在对死者一般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应规定相应的期限. 相似文献
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赋予法官证明责任配置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现阶段并不合时宜。我国尚未确立科学的证明责任配置一般规则,司法实践中的裁量需求更多反映出实体法规则的严重欠缺和对证明责任倒置机制的过度依赖。证明责任配置的规则性和可预见性至关重要,在我国民众对证明责任理念还未形成足够认同的背景下,自由裁量规则可能导致人们以抽象而模糊的公平正义理念冲击和取代证明责任配置的一般规则。司法实践中运用证明责任作出判决还未形成常规,法官准确运用证明责任的能力有待提高,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也亟需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