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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效率指诉讼收益与诉讼成本之间的差额。诉讼收益主要体现为发现真实,而诉讼成本主要体现为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成本。证据排除规则既可以保障发现案件真实,亦可以保护其他合法利益,但我国目前的证据法没有能够从提供诉讼效率的角度去设计证据排除规则,我国诉讼法中不同的诉讼采用相同的证明标准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蒋铁初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3,(1):65-91
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依据经历了以证为主到证供一致的转变。司法档案及判牍资料表明,在证供一致模式中,口供与证据皆不可缺少,但证据是定案关键。口供既不独立于证据,也不是证据之王。在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始终都以证据为主。法史学界认为中国古代审判比欧陆法定证据制度更重视口供及视口供为证据之王是对中国古代证据立法与实践的误读。 相似文献
3.
“非法同居”一词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关系纠纷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律术语,它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狭义的“非法同居”是指无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共同居住生活。按有关司法解释,狭义的“非法同居”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如未达法定婚龄,或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是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只是未履行结婚登记。后一种情况在1994年2月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前被视为事实婚姻。广义的“非法同居”系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同居行为。这一含义表明有配偶的当事人同第三人同居(通常称“姘居”)也属非法同居。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定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夫妻感情破裂:(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说明司法解释已将婚外同居视为非法同居,通常情况下所指的非法同居主要指其狭义上的概念。 相似文献
4.
拷讯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铁初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69-71
拷讯 (即刑讯逼供 )制度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本文介绍了历代法律对拷讯制度的规定 ,分析了拷讯制度的特点及成因 ,在此基础上探讨古代拷讯对现代司法体制的影响并提出了从立法上消除刑讯逼供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蒋铁初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3):60-66
中国古代诉讼中对口供的重视导致了刑讯的长期存在。清末修律前后,刑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口供裁判主义并没有被证据裁判主义所取代,因而这一时期废止刑讯的条件尚未成熟。民初的立法正式确立了证据裁判主义,刑讯在立法上被废止,但由于传统司法习惯的影响及法制的不统一,刑讯名虽废而实犹存。 相似文献
6.
清代量刑制度在立法上具有法定刑绝对化,量刑幅度固定化,量刑情节法定化等特征。司法官员对自身无判决权的案件能够依律量刑,但对于民间细故案件,在量刑上有较大的自由,这与司法官员维护社会和谐与施行仁政的理想是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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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诉讼的事实认定中,存在着铁案如山与莫须有两种证明标准.前者强调事实认定绝对正确,后者则允许事实认定有较大可能性.前者又分为不要求特定证据的一般铁案如山标准及要求有特殊证据的特殊铁案如山标准,后者则可分为可能性很大与有可能两种标准.铁案如山标准关注案件的真实发现,莫须有标准能体现对于伦理、效率、仁政等价值观的维护.对特殊铁案如山标准的强调有可能会导致无效审理,而莫须有标准若适用不当会导致冤案与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蒋铁初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5)
清代民事契约存在着无义务人亲笔签名及义务人不保存契约两个缺陷.这是由清代民众的文化水平低下、民事诉讼无时效限制、民事活动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及当事人减少交易成本等要素导致的.民事契约的缺陷给诉讼时认定契约主张事实带来了一定的困惑.清代司法官员对此已有一定的认识,并且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手段,但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0.
蒋铁初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1):226-238
情证折狱是中国古代诉讼中事实认定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有两个特征,一是主张情证兼用,二是情证折狱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民事案件、当事人有特殊身份的案件及案件的受理与复审阶段。情证折狱对我国古代司法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现今的诉讼实践亦有较大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