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高庆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4):85-87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具有期限性,但撤诉后重新起诉、提出管辖异议等均能影响该制度的 效果。新证据是失权制度的一个例外,但有必要对“新的证据”加以界定。本文试就影响证据失权 效果的因素作以分析和论述,以期能够从理论上引起法学界同仁的兴趣和关注,从而加强对该问题 的研究,完善该项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对民事案件速裁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庆新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2):115-116
速裁机制在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间、便民、利民诉讼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凸现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关于速裁机制的创新和发展,我们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之,不能画地为牢、目光狭隘地去评价其成效及其未来发展;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进行的简易民事案件速裁机制的尝试,也是为中国的程序法建设进行的最为鲜活的、最为有益的创造性实践. 相似文献
3.
为了加速经济流转,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节约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1991年4月9日生效的民事诉讼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增添了促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简便方式——督促程序法律制度.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人民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程序.一、督促程序的要件引起督促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要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