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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家权力框架从根本上决定了一国的法律制度,美国联邦制结构和三权分立的权力架构奠定了美国法的基础,是决定美国法特征的根本性要因.本文从联邦制、三权分立以及判例法传统三个方面论述了美国法的根基和基本特征,对支撑美国法背后的传统、价值作了深入阐释,认为权力分立、司法独立、法院组织、遵循先例以及对抗制是美国法运行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22.
丁相顺 《人民论坛》2020,(14):108-112
犯罪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少年犯罪与失足问题也是各国需要积极应对的共同课题。本文将在梳理美国、德国以及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形成和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归纳当代少年司法体系的类型和特点,并进而分析当代少年司法体系的动向与趋势。准确认识和把握各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将为创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23.
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基本理念与主要特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丁相顺 《法律科学》2001,9(5):23-27
日本现行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并吸收了二战以前的考试经验。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选拔法官、检察官、律师 ,并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司法培训 ,从而保证了法律职业人员的资质 ,并形成了一个法律解释共同体。  相似文献   
24.
前  言本文所讲的东亚律令法主要从固有法与继受法着眼。在东西方法的历史中 ,法的继受主要是指 :缅甸以及其他东南亚各国法律史上对印度法的继受 ;亚洲、非洲各国法律史上对伊斯兰法的继受 ;日耳曼法律史上对罗马法的继受 ;以及东亚各国法律史上对中国法的继受等。虽然对各种继受的政治、社会、经济各个条件不能作同等看待 ,但是这些法律继受都是各自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但是 ,即使在两个相邻的法领域中 ,如果没有共同基础和互相需要 ,也不会产生法的继受。例如 ,中国和蒙古虽然相邻 ,但双方的 (法律制度 )也只不过停留在某种程度上的…  相似文献   
25.
于敏  丁相顺 《法学家》2003,(5):51-59
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自由民权运动、法制现代化的需求是日本私立法律学校产生、壮大的历史背景,法律学校创始人的努力和明治政府政策的转变是法律学校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法律学校的发展促进了日本法制近代化进程,对继受法学传统产生了重要影响,奠定了当代私立高等教育基础.  相似文献   
26.
中国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的制度设计(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对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现行一次性司法考试模式的形成过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现行考试模式在实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证了进行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了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阶段性考试模式设计方案的建议。  相似文献   
27.
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及其特征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科大学院是日本的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机构。这一制度借鉴了美国法学院教育模式,招收具有多样专业知识背景的学生,开展研究生层次的职业化教育。建立法科大学院制度是日本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扩大法律职业数量和确保法律职业培养质量的目标下,做出的制度选择。日本通过了相关法律,并派遣在职法官、检察官任教,以保证法科大学院具有充分的师资,保证法科大学院教育的质量。  相似文献   
28.
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理念、实施与改革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是二战以后在司法民主化的背景下,为了监督检察官滥用不起诉权而建立的一种民众参与的司法制度。这一制度从1948年实施以来,发挥了制约检察权行使,救济当事人的作用。在20世纪末以来,日本进行的司法改革中进一步扩大了民众参与的范围,赋予检察审查会更大的权限,将会对日本刑事司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29.
要件事实与实务养成模式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大陆成文法的适用与要件事实在大陆法体系下,法律条文大体上是法律要件与法律效果构成。如:"如果存在缔约过错,合同归于无效","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话,必须返还该利益","如果因为给他人造成损害,那么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如果是A,那么,就会是B"的结构中,A为"法律要件",B为"法律效果",满足或者具备了某种法律要件,那么,就会产生某种法律效果。大陆法系国  相似文献   
30.
日本法律职业选拔培训制度及其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对法律职业统称法曹 ,具体是指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成为日本的法曹 ,必须首先通过日本的司法考试。日本司法考试的合格率极低 ,从1970年一直到1991年 ,每年平均报考人数有2万人左右 ,但是只录取约500名合格者 ,平均合格率只有2 %左右。因此 ,日本的司法考试有“世界上最难的考试”、“现代科举考试”之谓。但由于日本的法律职业家是日本社会的精英阶层 ,他们掌握法务专业知识 ,垄断了日本社会的诉审业务 ,拥有丰厚而稳定的收入 ,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 ,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每年仍然有许多人对之趋之若鹜。日本的司法考试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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