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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直所采用的一种解释模式。这一解释模式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早期平衡的司法实践;20世纪初平衡理论的形成;1937年后平衡解释模式的勃兴。平衡解释已经大量运用于宪法商业条款、第一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和隐私权等相关宪法诉讼中,成为法律实用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非原旨论解释模式的重要代表,是诠释"活的宪法"的重要理论工具。在2008年的"赫勒案"的异议中,大法官布雷耶再次使用了利益平衡的分析方法,将其进一步扩大到宪法第二修正案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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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难产.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的政治前途竟然系于佛罗里达州的区区几百张选票!为此,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还好,不是在白宫门前舞枪弄棒,而是在法院上唇枪舌剑.双方几经过招,最后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后者一锤定音,解决了长达36天的总统难产危机.由非民选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来解决选票统计的纷争,进而决定了总统宝座的归属,这多少是美国民主的尴尬.不过,在嘲笑美国民主制度"不民主"的同时,人们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美国法治的完善和对法院权威的尊重.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判决后,戈尔优雅地承认失败:"我虽然很难同意最高法院的决定,但是我接受它.……为了民族的团结和民主的力量,我拱手让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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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传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编写《美国宪政历程》时,常常感叹美国宪法的神奇,如此简短而又简洁(只有六七千字)的宪法,经过法律家,特别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演绎和诠释,居然会有如此丰富的内容,历时210多年而依然鲜活如初,充满活力.要知道,这200多年,从地理上讲,美国从大西洋沿岸的一个狭长地带的13州,扩张到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横跨北美大陆的世界第4大国;从人口上讲,从人种相对单一(白人,加数量不多的黑人和没有统计在内的印地安人)的360万增加到今天几乎包含世界所有种族和族裔的2.8142亿;就社会性质而言,从一个农耕社会发展为以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社会;就国际地位来说,从一个不起眼的新生共和国成长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一句话,过去的210多年中,美国国内面貌、社会结构、人口构成和国际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如此巨大的转变,又老又旧的美国宪法居然能够基本上在维持原貌的框架内,以不变应万变的姿态,从容应对,游刃有余,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政治史上一个奇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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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问题研究论文的内在要求和外在形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中国的国际问题研究作为一个学科 ,大体包括了国际关系、比较政治学、区域研究和中国外交四大部分。国际问题研究在方法上 ,大体有社会科学和历史学这两种方法。强烈的问题意识 ,可靠的文献资料 ,充分的论证 ,为写出有新意的研究论文所必需。新意既可以表现在新观点、新方法上 ,也可以体现在新的资料和新的叙述方式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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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理念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1889-1937年的联邦最高法院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889-1937年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史上一个非常保守的时期.通过司法能动,最高法院在对内事务和对外事务两个方面将保守理念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州与个人(包括公司)关系上,它强调契约自由,阐发了所谓经济上的"实质性正当程序";在联邦与各州的关系上,它强调州权,形成"二元联邦主义";外交上,它支持总统和国会对各自外交权限的宽泛解释,支持国会对总统大量而广泛的授权,一方面加速了从"国会政府"到"帝王总统"的转变,另一方面也实现了所谓的"政府中心型现实主义"的外交政策.一个世纪过去了,联邦最高法院又一次为保守理念所笼罩.历史性的分析也许可以有助于对今天最高法院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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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化到都市区化--评王旭的《美国城市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旭教授可谓是中国研究美国城市史的第一人.1990年他出版了博士论文<美国西部城镇与西部开发>.在出版了第一本书(在现代学术体制中,它往往是作者的博士论文)后,王旭和大部分学者一样,在学术道路上面临着三种选择,一是进行新的专题研究;二是不再写作,致力于教学,也就是过去所云的"一本书主义";三是在原有的专题研究基础上,撰写有关领域的概览性著作(survey).王旭教授开始了新的专题研究,在1994年又出版了第二本专著<美国西海岸大城市研究>①,对美国太平洋沿岸重要的大城市进行了深入的个案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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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美国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世界上最有权威的法院之一,这一权威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对美国宪法的最终解释权。以司法审查这一制度形式体现出来的宪法解释,一方面使得美国古老的宪法得以与时俱进,适应美国不断变化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一场关于最高法院是否越权的永无休止的争议。最高法院的历史表明,貌似中立的法院及其大法官依然无法完全摆脱时代潮流的影响和政治势力的干预。无论是对司法自由主义还是司法保守主义,司法能动还是司法克制,人们只有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才能理解。同样,司法审查所具有的反民主、反多数的难题,也只有在美国独特的联邦制和选举政治的制度框架内才能得以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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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①是美国目前最畅销的一本关于最高法院的著作.该书1986初版,翌年就获得了美国律师协会(ABA)颁发的"银法槌奖".②2005年第7版付印.作者戴维·M.奥布赖恩(David M.O'Brien)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政府与外交学讲座教授.值得注意的是,奥布赖恩虽然在美国宪法研究界名声很大,但他却不是法律学者,而是一位政治学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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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州权是美国早期宪政史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最集中地体现在联邦法令废止权(nullification)这一州主权论中.联邦法令废止权在1798年的<肯塔基决议案>和<弗吉尼亚决议案>中初露端倪,并在1832年的<南卡罗来纳废止联邦法令公告>中发展成型.前两个决议案和后面的公告所依据的理论根据、所倡导的否决国会立法的方式既存在着联系,又存在着差别.由于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它们与美国宪法及宪法实践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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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还是克制:一场尚无结果的美国司法辩论--评《司法能动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一个多元社会,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充斥着各色各样的辩论或争议。这样的争吵从立国之日就开始了,1787年宪法及其批准就是联邦派和反联邦派彼此较量、相互争吵、最终妥协的产物。妥协产生的宪法,其语言的模棱两可就不足为奇了。此外,宪法的时代局限性,又及制宪者身后美国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提出了宪法是否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疑问。于是,是重新订立一部新的宪法还是对宪法进行有限的修正,成为美国政治中颇有争议的问题。最终,美国人选择了后者。迄今为止的27条修正案使得1787年宪法延续了210多年的生命,成为一部名副其实的“活的宪法”。然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