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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审计准则是行业协会制订的内部自律性规则,其制度价值在于保障审计质量并作为对其成员的审计失败是否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据,不能调整注册会计师与财务信息使用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审计准则规定的注意义务范围与注册会计师应尽的注意义务范围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在该义务差距范围内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注册会计师是有过错的,注册会计师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以履行审计准则规定的义务作为抗辩其审计失败的民事责任缺乏法律根据,也不为国外司法实践承认。我国的审计准则与公众期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该差距的存在进一步表明我国的审计准则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注意义务的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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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杨凤岗教授等人所认为的美国并无宗教管制不同,美国以判例法的形式建立起了一整套管制宗教活动的规制规则,如: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宗教活动不享有违法豁免特权、法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宗教活动决定权受“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管辖、法定监护人享有被监护人强制教育转化权、邪教组织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负有精神伤害民事赔偿责任,打击暴力反政府邪教的政府行为不受联邦民事侵权规则管辖等。俄、法等国以宗教制定法形式建立起管制宗教活动的宗教规制规则,将邪教民事侵权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扩展到邪教受害者家属和社会团体,较美国的宗教法律规制更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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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5):146-153
受托人自己名义的不使用是由于存在受托人无法开立以自己为名义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制度,分户管理的需要与制度安排迫使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或第三人账户进行资产管理。基于信托法制的存在,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应该为民事信托的生存留下必要空间,允许普通受托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开立名义持有的证券账户。这将有利于为监管机构及时全面掌握营业信托的违法信息提供便利快捷的通道,为证券委托理财关系的法律性质正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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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虚假验资证明民事赔偿责任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以我国近年来爆发的验资诉讼浪潮为背景,探讨了我国验资制度的种类与其制度价值。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两起验资诉讼案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虚假验资证明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则,阐明了注册会计师虚假验资证明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责任范围、归责原则,尤其重要的是在我国首次阐述了虚假验资证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界定原则、归责原则的制度瑕疵及其补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