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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只对那些牌子响、效益好的少数富裕企业感兴趣,与它们打得火热,经常下去总结它们的经验,经常在新闻媒体上宣扬它们的事迹。不管评什么先进,它们总是有份;不管是哪方面经验,它们都能拿得出。不少人说:“真是效益好了一好百好!” 而对那些亏损、困难的企业,则不感兴趣,很少过问,认为没有多大“油水”。 笔者认为,做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嫌贫爱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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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号召:“当代中国的广大青年,要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努力担当起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并希望青年大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胡锦涛同志在同共青团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也希望广大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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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的四种类型之一,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大。笔者在绩溪县进行调研中发现了一个行业协会的发展模式,作为省级文化部门改革创新的典范,其影响日见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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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分则中的注意规定与法定拟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注意规定与法定拟制是我国刑法分则中大量存在而又极易混淆的两种结构模式。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定拟制的基本意义在于准确地适用法律。虽然注意规定与法定拟制适用的法效果是明确的 ,但由于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 ,因此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规避其潜在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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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与例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是司法文明的体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案件中只要有疑问,就必然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裁决。“存疑”只是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的合理疑问。择一认定和未必的故意是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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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传统型的犯罪,随着社会观念与人际关系的变迁,如果将遗弃罪的行为对象仅限定在家庭成员之间,并不利于对公民人身法益的保护.遗弃罪在刑法体系中位置的变化为重新建构遗弃罪的内涵提供了契机.正确理解刑法上的"扶养义务"是合理确定遗弃罪行为对象外延的关键."紧密生活共同体"是认定遗弃罪中"扶养义务"的现实基础."扶养义务"的来源受事实上扶养关系的制约.义务的扶养性、义务程度的紧迫性是遗弃罪与以遗弃方式实施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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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从何种意义理解违法性认识的内容,违法性认识都不可能是犯罪故意成立的要素.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超法规的、独立的主观要件,是规范责任论的核心.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既包含了主观的认知因素,又包含了客观的规范评价因素.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的判断应该从行为人自身与客观附随的状况两个层面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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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区副政委兼金华军分区政委范匡夫,在待人接物上坚守这样一条准则:“在非原则问题上要肚量大,在原则问题上要胆量大。” 好一个“肚量大”与“胆量大”! 从范匡夫的实践看来,肚量大,是指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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