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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客体首先是一对用以解释人与外界的哲学范畴,在进入到法学、尤其是民法学的场景之后,它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将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对立起来的法律理论会带来很多问题。一方面这种二元对立理论在划分标准上存在着模糊不清之处既有重叠之处也有中空地带。另一方面法律术语的汉译无疑添加了新的烦恼却又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因此透过这组看似对立的概念反思其背后的机械的法学思维模式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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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朋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12(4)
1990年以来,理论界开始讨论人大代表专职制问题,涉及到其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实施步骤及对民主进程影响等方面都存在分歧.就发展方向来看,代表专职制是人大制度建设目标之一,必将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其实施的复杂性和对政治社会影响的全面性,在现有的条件下推进人大代表专职化必将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推进人大代表专职制过程中,要避免盲目性;要协调好人大与党政部门关系;同时要不断完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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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商法基础理论基础理论是具体制度研究得以全面和深入展开的根基和土壤 ,每年都有学者对此予以关注。针对我国现行商事主体制度与商事行为制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功能扭曲、价值失衡状况 ,有人指出应当依据商法制度价值的一般原则更新观念 ,重构我国商法的价值结构。〔 1〕商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也备受关注 ,有人撰文指出 ,商法之所以能够以部门法的形式独立存在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 ,并认为 :市场准入严格法定、确认营利保护营利、促使交易简便迅捷、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应为商法的五项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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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一如修订前的版本,仍然在法人与企业交集的背景下,限定自己规定的对象而没有囊括所有的公司类型;仍然继续坚持以是否将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作为区分自己规定的公司的重要标准;仍然维持了以往法律法规中看重企业出身,重法人轻个人,以及内外有别的差序格局。对“公司”、“股份”和“职工”等词的辨析表明,许多问题不能指望通过一部法律的一次修改而得到彻底解决。公司法只是公司历史的一个总结,一个需要根据当下情形不断修正的总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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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学数学教学质量,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数学成绩,使学生掌握本身的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能使学生学到有用的数学,学会数学本身独具的那种逻辑思维能力。为此,在中学数学教学中构建数学建模意识无疑是中学数学教学改革的一个正确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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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初期,由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演化而来的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正经历着从干部培训班向综合型大学法律系转型的过程。无论教员个人的教育背景如何,都毫无例外地被纳入到学习苏联和保证教学内容政治正确的轨道中。"苏化"的具体做法包括模仿苏联,建立教研组、教研室制度,翻译苏联的法学教材,模仿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这就使苏联法学在中国渗入到各个环节。政治化表现为无论是教员还是学生都要参加大量的政治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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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不法等概念都是判断或评价的结果,意在说明人是理性的,要对自由意志负责的抽象观念。实际上,过错需要依据违反特定义务的行为这一事实加以推断方能确定,与之有关的抗辩也可以用未违反特定义务,或对方违反了对他自己的注意义务等理由来进行。因而一定程度上,可以抛开过错概念,仅根据当事人是否负有和违反了注意义务来判断其应否承担责任,并根据损害的程度确定责任的大小。对因果关系的讨论,在一般侵权案件中,因事实简单直白故可以省略;而在无过错规则类型案件(随着过错概念的舍弃,这类案件也要更名)中,其具有更为广大的适用余地。当然,因果关系概念有必要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