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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崔永东 《法学研究》2000,(2):154-160
1993年出土于湖北荆门郭店楚墓的竹简 ,经过专家的整理 ,其释文和图版结集为《郭店楚墓竹简》 ,由文物出版社在 1998年出版 ,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笔者冒昧为文 ,对其在先秦法律思想史尤其是道家和儒家的法律思想研究方面的价值略加梳理与分析。根据竹简整理小组的意见 ,郭店楚墓的年代约在战国中期偏晚 ,而竹简的年代下限应略早于墓葬年代。关于竹简著作的学派性质 ,学者们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看法。他们指出 :竹简中除《老子》、《太一生水》属道家著作外 ,其余如《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唐虞之道》…  相似文献   
22.
揆诸古今中外之治理模式,可以说任何法治战略的设计都离不开德性支撑。广义的法治战略包括国家治理战略和社会治理战略两个方面。以今日标准观之,国家治理战略包括法治、德治、自治,且以法治为主;社会治理战略包括自治、法治、德治,且以自治为主。两种战略均以德性为支撑。狭义的法治战略则是对法治发展模式及道德与法律之关系模式的一种设计和规划。法治战略的实施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和法律教育等在内,同样显示了德性支撑的特色。社区警务战略的设计应当服从于社会治理战略的设计,或者说前者就是后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们都应当以德性为支撑,都应当彰显一种人道和德性的力量。"枫桥经验"具有深厚的德性底蕴,在"枫桥经验"中孕育出来的社区警务新模式,就体现了明显的德性特质,并为整个社会治理战略的型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人道化、德性化起了重要的导向和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23.
警务改革或公安改革主要是围绕"管人"与"管事"两方面来展开的,"管人"旨在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专业化执法队伍,"管事"旨在构建一套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为此,必然要加强监督,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在警务系统实现对侦查权、执法权的有效控制。警务智库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对上述问题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对策性的研究报告,为警务改革和警务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学理支撑,力争使智库的智力产品或思想创新成果转化为一种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法治中国与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相似文献   
24.
崔永东 《中外法学》1999,(2):97-104
<正> 一、从云梦秦简看秦人的预防犯罪思想 1975年出土于湖北云梦的秦简中,有《语书》和《为吏之道》两篇,其中对如何预防犯罪问题颇有探讨。要预防犯罪,须首先认清犯罪的原因。《语书》云: 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 所谓“乡俗”,指一地的社会习俗,引文句意谓:一地有一地的社会习俗,不同的社会习俗使人的行为模式也不相同,不良的社会习俗会把人的行为导向损害民众与国家利益的方面。这是把犯罪原因归结为社会“恶俗”。但《语书》中又特别强调了人的“淫失(佚)”、“间(奸)私”和“私好”之心即各种膨胀的私欲与犯罪的关系,而《为吏之道》则直接把犯罪原因归结为人的“贵货贝”之类的乱欲,这就点明了犯罪的人性原因。  相似文献   
25.
崔永东 《北方法学》2010,4(6):133-139
“仁道”精神与“教化”精神构成了中国古代狱政文化的基本精神,并且在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以同情和怜悯的态度对待监狱行刑及罪犯改造等方面与现代的“人道主义”也有相通之处。这对我们今天建构一种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狱政文化也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6.
一、论司法秩序什么是"秩序"?"秩序是对于有规则状态的概括,蕴含着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秩序,乃人和事物存在和运转中具有一定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结构、过程和模式等。秩序包含着社会秩序和非社会秩序两类。社会秩序是指人们交互作用的正常结构、  相似文献   
27.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儒家立法思想占有主干地位,道德思想主导立法是儒家一直关注的核心问题。中国法制史上的"法律儒家化"过程就是一个儒家道德原则被转化为法律原则、儒家道德规范被转化为法律规则的过程,这一过程便是一个立法的过程。法律儒家化所追求的目标是"礼法合一",使封建立法符合礼的原则、体现道德的精神。《唐律》被认为是这方面的典范。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自汉代开始,大体终结于唐代,在这段历史时期内,封建立法逐步加大对儒家道德理念的吸收程度,如"八议"、"十恶"、"准五服以制罪"、"干名犯义"、"存留养亲"、"亲属相隐"及"七出三不去"等等入律就是例证。当然,应该指出,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儒家化运动除孕育出了带有鲜明伦理色彩的"中华法系"外,也存在一些弊端,其中一点即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成了法律义务,从而造成"强人所难"的不良后果。这是我们今天在立法中贯彻道德原则时应该避免的。  相似文献   
28.
崔永东 《北方法学》2011,5(6):126-131
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的理论,系统论述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并对国家的司法权进行了定位,那就是辅助德教的实施并对德教加以保障;另外,司法权本身也必须受道德的制约,行使司法权力者必须有良好的道德自律能力,如此才能防止司法权变成一种盲目的非理性力量。董仲舒推崇的司法原则是"原心论罪",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将道德引入司法审判。从整体上看,"原心论罪"这一原则带有一定的人道倾向,是对当时酷吏暴虐司法的一种抑制。从董仲舒司法思想的价值取向看,他强调司法活动必须符合"仁道",应当以"泛爱群生"为基本目标;掌握司法权力的人应该明白"德生于和,威生于平"的道理,坚持"以中和理天下"的施政方针,注重司法公平、道德教化,从而实现"世治而民和"的理想社会。  相似文献   
29.
崔永东 《传承》2011,(5):83-83
司法平衡问题是中西古代思想家共同关注的问题,他们在此方面多有论述。司法平衡的理念在中西司法传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司法平衡的理念又与中西哲学传统中的"中庸之道"有密切关系。中国古代的儒家与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都讲"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是一种寻求平衡的方法,它可以适用于各领域。在司法层面上,它既是一种平衡不同利益的方法,也是一种平衡不同审判依据的方法。  相似文献   
30.
在目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司法社会学学科的构建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构建该学科既要借鉴国外法律社会学学科的智慧和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法治实践与司法实践。中国的司法社会学以司法的社会化作为价值目标,以实证方法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考察司法现象与社会现象的互动为主要研究内容,以探索社会因素对司法的影响和社会力量对司法的介入为关注焦点。司法社会学学科的构建不仅有利于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深化,而且有利于司法文明与社会文明的进步,有利于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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