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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朱伟东 《西亚非洲》2013,(1):102-115
在当前全球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非洲各国进一步认识到必须加强非洲地区贸易与投资的发展。为此,非洲许多次区域经济共同体都提出了加强合作、建设更高层次一体化的目标。但是,如果非洲各经济共同体不关注本区域内法律的一体化,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就会因各成员国之间法律的多样化而受到影响。非洲在法律一体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为了保障地区一体化的健康发展,非洲各经济共同体必须大力推进成员国间法律的一体化,特别是贸易、投资方面的实体法以及有关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承认与执行等程序性事项的国际私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  相似文献   
13.
朱伟东 《西亚非洲》2006,2(7):63-67
由于各国民商事往来日益频繁,涉外婚姻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如何判断一项涉外婚姻的效力,是各国国际私法必须解决的问题。南非是外来移民较多的国家,南非法院、立法机构确立与制定了许多调整涉外结婚的判例法和成文法规定。在南非,一项涉外婚姻的效力,包括涉外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完全由婚姻举行地法支配。为避免因涉外结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单纯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可能带来的不利之处,南非立法和判例法中也规定或确立了许多例外规则,包括领事婚姻例外、法律规避例外和公共政策例外等。  相似文献   
14.
15.
朱伟东 《河北法学》2005,23(4):133-135
管辖权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是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必须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尼日利亚法院通常依被告或诉讼标的物"出现"或"位于"其管辖权范围内、传票能够送达被告、被告接受法院的管辖或当事人之间的管辖权协议为由对涉外民商事案件行使管辖,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尼日利亚法院通常适用法院地法,不过,在当事人选择了解决争议的准据法时,尼日利亚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朱伟东 《河北法学》2005,23(1):121-123
在1979年的《离婚法》实施前,南非法院主要根据普通法规则来确定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即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法院对离婚诉讼行使管辖。在《离婚法》实施后,根据该法,南非法院可以根据任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通常居所地为由来对涉外离婚诉讼行使管辖。  相似文献   
17.
中国与非洲民商事法律纠纷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中国与非洲之间民商事法律纠纷主要有合同纠纷、信用证或保函纠纷、劳资纠纷、海事纠纷和侵权纠纷等类型。这些纠纷大都发生在非洲国家,且主要是在非洲国家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的。由于非洲国家在涉外民商事诉讼解决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中非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具有诸多好处。在现阶段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时,中国企业应该特别注意几个现实问题。中非双方政府和民间机构在今后应分阶段逐步构建并完善具有中非特色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8.
尼日利亚现行的《仲裁与调解法》是按照《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而制定的,同时,该法还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并入其中,使其成为尼日利亚国内法律的一部分。因此,尼日利亚《仲裁与调解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不过,由于立法上的原因,该法也存在着许多疏漏、重复或相互矛盾的地方,这给尼日利亚法院在适用和解释该法时带来一定的挑战。  相似文献   
19.
朱伟东 《西亚非洲》2007,2(5):48-52
作为一个混合法系国家,南非有关婚姻关系的分类却采用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将婚姻关系分为婚姻人身关系和婚姻财产关系。在南非国际私法中,涉外婚姻人身关系由相关行为或交易发生时配偶的住所地法支配,而涉外婚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是否订有婚前合同。在配偶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前合同时,婚姻财产关系由婚姻住所地法支配。如果配偶双方立有婚前合同,则婚姻财产关系适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而婚前合同的形式及实质有效性、婚前合同的解释、当事人缔结婚前合同的能力等方面,则适用其他不同国家的法律。  相似文献   
20.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委员会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检察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中包括“讨论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并作出处理意见”,所以,检察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案件时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因此对检察委员会委员实行回避制度,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为便于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检察委员会委员回避的具体程序应包括:1.应该规定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宣布程序。这就要求检察委员会在讨论案件之前,应由提交案件讨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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