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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中国现行理论为基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刑法的独立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以国际刑法为研究对象,以国际犯罪为基石的国际刑法学,在体系设置上当然地有别于国内刑法学和国际法学.同时,国际刑法学毕竟是一门理论科学,理论研究的开放性和前瞻性,决定了我们在设置国际刑法学的体系时,应采取发展的眼光,将目前国际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但又尚未纳入国际刑事立法或司法规制视野的问题,也纳入国际刑法学的研究范畴,以适应国际犯罪与国际刑法的动态发展.  相似文献   
22.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委员会所享有的调查权实际上是一种集党纪调查权、政务调查权和刑事调查权于一身的权力集合。这种"三权合一"的模式在有效整合反腐败力量的同时,却一定程度造成程序的控权作用有所减损、案件证明标准无所适从、调查措施易被滥用等问题。在政治意义上,监察委员会具有政治机关的面相,同时在法律意义上,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形成的新的国家机关。从权力来源、权力内容、刑事诉讼流程和与相关权力的关系等角度考察,监察委员会行使的职务犯罪调查权具有侦查权的性质和效力,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具有复合性和可分性的特点。在当前"三权合一"的背景下,以双轨的逻辑和两分的构造来反思和重塑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具有重要价值与现实可能。在此前提下,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的两分构造具体需要从规范遵守的二元化、内部机构的两分制、以及调查程序和措施的分野三个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23.
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的关系,并不是多数学者所主张的被包含与包含关系,而应该视国际犯罪的行为主体而定。当国际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时,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各自独立,不发生任何关系;当国际犯罪的主体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时,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具有交叉关系,即国际不法行为中程度严重者属于国际犯罪,但国际犯罪不完全是国际不法行为。  相似文献   
24.
在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指内地、香港、澳门、台湾等四个法域,而其职能机关是指具体办理刑事司法协助事务的部门,它不仅限于司法机关,还应包括实际从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活动的其他机关。中国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是一个崭新而复杂的问题。在复合法域刚刚开始形成的背景下,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职能机关的确定,不仅取决于有关法律的规定,而且取决于实践的发展,并将随着各个法域行政和司法体制的变化而变化。  相似文献   
25.
国际犯罪与涉外犯罪、跨国犯罪之间虽然在起源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渊源,但它们在内容上并不具有同一或者包容关系,而是一种即相互交叉又彼此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关系。只有当涉外犯罪、跨国犯罪具有"国际性"时,即它们的危害性达到国际刑法所要求的严重程度时,才能上升为国际犯罪。而在国际犯罪中,除了具有国际性的涉外犯罪和跨国犯罪外,还包括具有国际性的既不属于涉外犯罪又不属于跨国犯罪的单纯的国内犯罪。  相似文献   
26.
27.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类犯罪增设了并科罚金制,行贿人将面临自由刑和罚金刑构成的双维度处罚组合,其打击力度远胜以往。但是,对行贿类犯罪而言,一味"并处罚金"的惩处方式可能会带来诸如以钱换刑、罚金执行难度增大以及违背罚金刑立法初衷等一系列的消极影响。考察行贿类犯罪的具体情况和罚金刑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困扰,在行贿类犯罪的处罚中,"罚金刑"应当因势利导,而非一概而论。否则,将与《刑法》所遵循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渐行渐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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