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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王国龙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3):10-23
在浙江温岭的"虐童事件"中,针对肇事者颜某侵犯幼童道德权利的虐童行为,一种主张"重判"颜某的司法舆论成了该事件中的倾向性舆论。在权利社会中,道德权利是一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权利形态。在道德权利的"法律化"过程中,我们要警惕道德权利"泛法律化"现象的出现。在司法实践层面,针对道德权利诉求,司法应该保持一种"克制"姿态。在社会纠纷解决的机制层面,对道德权利的实现和保障迫切地需要建构相关的道德权利纠纷解决机制。而在司法与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层面,面对社会舆论当中的道德权利诉求,中国司法要防止陷入到"从‘司法舆论’到‘舆论司法’"的逻辑怪圈当中。 相似文献
22.
忧伤的中国与自卑的法学(笔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来,伴随着中国法学的逐步稳健发展,"中国法学自主性"问题逐渐进入了我们反思与检讨的视野。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法学的这一反思与检讨是严肃的、整体性的,更是认真的。探索"中国法学自主性"问题需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基本的问题,其一为如何看待今天的中国法学处境,其二为如何对待西方的法律知识,其三为如何对待中国传统的法律知识。在某种意义上,今天中国法学的处境类似于19世纪的德国法学和20世纪的日本法学,因此,当下我们对"中国法学的自主性"问题之反思与检讨自然也就具有了一种世界性的时代意义。本篇笔谈紧紧围绕着以上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反思与检讨,就在我们反思与检讨的道路上,一种情感上的自卑乃至忧伤跃然于纸上,顿决定冠名为"忧伤的中国与自卑的法学",全篇共分为"自卑的中国法学"、"强势的西方法学"和"断裂的中国法学"三个主题。感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为我们提供了交流园地。 相似文献
23.
王国龙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1,(3)
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来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被提出,并被确定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四个方面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坚持时代性,尤其要注重理论创新;坚持以包容精神为核心的开放性;为了更好地符合中国国情,制度建设和完善应该坚持民族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其制度是独立的体系,应该坚持其内外两重系统性。充分注重这四个原则的配合,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4.
王国龙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3,36(1):7-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综合体系,在指导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赋予了新的更为全面的解释,认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不断丰富四大特色:一要以人民为主体,坚持实践特色;二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特色;三要以中国实际为基础,坚持民族特色;四要以时代发展为依据,坚持时代特色。 相似文献
25.
发生在陈金钊和范进学之间有关法律解释问题的争论,扩及到对诸多相关法律理论问题上的争论。双方秉持各自"反对解释"抑或"如何解释"的立场,从对"法治反对解释"命题的"真/假"之争不断地上升到对相关法律解释学的学科属性之争、司法观之争、法律观之争以及法治观之争等。无论是主张守法主义的法律意识形态,还是主张能动主义的法律意识形态,实际上,法治时代同时需要这两种不同的声音。 相似文献
26.
法教义学中法律解释性命题的可接受性证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教义学研究是对实在法尤其是实在法规则进行解释和体系化的研究,法律解释性是法教义学考察的核心命题,是对规范陈述在具体案件事实当中意义的研究。法律解释性命题的有效性证立除了需要满足自我证立的融贯性要求之外,也要符合相关理性论辩规则的规制,尤其需要满足可接受性法律证立的修辞论证需要。解释性法律命题的有效性是以法律解释结果的可接受性为基础的,阿尔尼奥的法律解释证立理论正是在此探讨理路上展开的。 相似文献
27.
王国龙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2):56-59
以往对法律解释的理解基本上是界定在有权解释的立场上,而很少谈论尤其是承认法官解释。法律解释的转向即法律解释从机关解释向法官解释的转型,使得我们认识到法官解释的重要性。恰恰是法官解释的存在,使得法律所承载的社会正义观念得到了真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28.
受哲学解释学的影响,法律解释学在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研究上大致是沿着一条从“作者中心论”到“读者中心论”再到“文本中心论”的路线发展的。其中,前两者在处理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上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见,我们需要捍卫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当中的地位。由此,本文对“文本中心论”法律解释学的研究立场和基本特征作了一个大致的勾勒。 相似文献
29.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以及回应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的需要,围绕着基层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新时代人民法庭正在通过“两化建设”和“示范化建设”,以法治的逻辑来型塑和重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角色定位及建设模式。当然,对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角色定位及建设模式,也亟需理性反思和理论提炼,以进一步提升我国司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