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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者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活动是其和法律文本进行对话的过程,语用学中的会话含义理论可以作为研究法律解释问题的分析工具。根据会话含义理论,立法者预料到并期待解释者会根据文本的语义结构、读者的心理图式、生活中的常规关系等解读出刑法文本的语用意义,司法者必然会根据语境因素对刑法文本的意义进行语用推理,解读出字面意义之外的隐含意义、形式意义之外的实质意义、语义意义之外的语用意义,并且在不同语境下解读出不同意义。刑法文本为语用推理划定了大致范围,语用推理实现了文本静态意义向动态意义的转化,因此刑法解释立场是并应该是客观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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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解释中的词义分析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词义解释是刑法解释的基础,只有理解了词义才能掌握语篇的意义,而词义只有在语篇中才能得到正确理解。词义分析法包括语素分析法、多义词辨析法和同义词分析法。语素分析法是词义解释的基础,进行语素分析时,应正确确定构词方式,搞清语素义和词义的关系。辨析多义词时应搞清楚多义词的意义,区别其语文意义和规范意义,并在上下文和语境中确定多义词不同的规范意义。辨析同义词的方法有训诂法、替换法和义素分析法。每种方法都有其价值和局限性,应该把各种方法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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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知语言学、家族相似性原理,刑法范畴不是特征范畴,而是以典型原型为核心事实所建立起来的原型范畴。所以,刑法范畴都有明确的核心和不明确的边缘,无法用共同的语义特征来描述内部所有成员。在进行刑法解释、考察差的样本是否归属于某刑法范畴时,必须将该样本和典型原型进行实质性的对比,根据其相似度确定其是否属于该范畴。在该过程中立法原意、刑法的字面意义均提供不了帮助,而只能留给法官行使自由裁量,由法官根据具体语境并结合自己的前见对文本进行客观解释、实质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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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及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做了实质性的修改,它比旧刑法中的要求更宽。在实践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定。根据旧刑法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规定,过失和间接故意都可以是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而新刑法所规定的防卫过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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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解释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由于刑法的客观解释是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的结合,作为客观解释前提的语义解释划定了刑法文本意义的大致范围,使刑法文本意义得以明确的语用解释须遵守语用推理规则,且刑法解释有一系列制度性制约,因而客观解释不会导致刑法解释和适用的随意性,不违背公民的预测可能性,不会产生侵犯人权的结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