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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程序权利。它由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并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是法治国家原则和基本法对人性尊严的尊重的体现。因此,保障法定听审请求权也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定听审请求权所具有的这些不同于普通诉讼权利的特点也体现在其救济程序上。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和各审级。当事人的法定听审请求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宪法抗告和民事上诉。2001年德国《民事诉讼法改革法》首次规定了本审级内部治愈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侵害的民事法定听审责问程序,使受到侵害的法定听审请求权得到及时救济。这一规定不仅旨在减轻联邦宪法法院的工作负荷,也是完善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2005年德国颁布《听审责问法》再次对民事法定听审责问程序进一步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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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限制度的冷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价值目标上,举证时限制度不仅偏离实体公正,而且不可能真正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不能真正体现和实现程序正义。大陆法系国家几乎找不到类似中国举证时限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国家有举证时限,但其是以陪审制和漫长、充分的证据开示为依托的,且设立举证时限、证据开示的真正目的不是在于提高效率,而是发现真实,破除“竞技论”的弊端。如果说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是属于外国制度的大胆引入,那么,忽视了其制度背景和功能实质的移植是难以达到立法目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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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涉及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构筑时,有人主张“建立一种新的以当事人主义为主兼采职权主义的民事诉讼方式”;有人反对,认为应“与外国民事诉讼制度实现对接”建立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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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或者应诉并要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判以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它包括起诉权、应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和再审诉权。民事诉权的性质是程序性人权。民事诉权渗透着民事实体权益的因素;民事诉权是一种潜在和动态的权利,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民事诉权是诉讼权利的权源,是当事人实施攻击防御方法的根据。准诉权是当事人享有启动和参与非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并要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或执行权的权利,其通常表现形式是申请权,还有督促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的异议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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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本世纪前后对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进行了一次较大范围的修改,改革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促进民众接近司法、扩充发现真实的手段和提高诉讼效率等三个方面,同时通过揭示日本民事程序法改革中所蕴藏的一般规律,为我国民事程序法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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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强制执行中的人权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权入宪"要求相关法律必须作出呼应与调整,进一步健全我国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人权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障的历史".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程序与人权密切攸关.它至少应当在公民实体性权利实现的程序保障、程序自身的人权保障以及违反正当程序时的程序救济保障三个方面得以改进调整,使强制执行程序成为强壮、富有人情味的健康的程序,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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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适用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国民事诉讼法,本文拟就怎样才能正确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以下简称民事强制措施)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正确认识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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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是民事诉讼中一个极其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比如,证明责任与诉讼史上所称举证责任有无区别;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是否承担证明责任等问题,在法律条文中并未作具体规定,亟需在实施中广积经验,在理论上深入研究,使之日臻完善,以利于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和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证明责任与诉讼史上的举证责任有无区别?我们认为是有区别的。诉讼史上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