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4篇
  免费   4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33篇
中国政治   3篇
综合类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2篇
  2008年   2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4篇
  2005年   3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2篇
  1997年   2篇
  1996年   1篇
  199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31.
所有权保留买卖买受人期待权之本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的法律地位 ,特别是买受人的期待权 ,是学说史一个颇具争议的难题。文章在介绍、评论了德国民法学界和我国学者的各种观点后 ,以“权利分化思想”和“时间区分所有权理论”为分析模型 ,论证了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物权 ,并进一步指出在物权体系中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不完全的所有权 ,而保留卖主所保留之所有权乃是一项担保意义上的所有权 ,保留买主与保留卖主共享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这一结论与传统理论有冲突 ,但这种冲突对于学术发展无疑是有价值的。  相似文献   
32.
宏观三思物权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物权立法已经到了具体定稿的细化阶段,认真地从宏观指导思想上反思一下,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在物权法的定位上,我们不能将物权法仅仅视为财产法,而应认识到其内涵的伦理性,重视其对人权的保护.在物权立法的实用性和体系化之间,切不可因某些制度的实用性不大,而损及物权法体系的圆满,从而难以发挥各个物权制度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配合机制.  相似文献   
33.
目前,住房保障法尚在草拟之中,作为参与其中的一名学者,我的认知是:住房保障立法就是要改变目前住房供应单一依靠市场的局面,即在商品住房市场之外,辟出专门领域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改变不管有钱没钱都到市场获取住房的局面。  相似文献   
34.
溯源求本道“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一词,一直为我国民法学界误解为来自日本。其实,即使现代意义上的“权利”,也是我国首创,尔后为日本发扬广大,又为我们所引进的“回归词”。对于权利的本质,学说史上虽有富有洞见的各种学说,但均持抽象论。其实权利乃是法律人用以描述这个世界、认识这个世界、表达这个世界、改造这个世界的法律技术工具。  相似文献   
35.
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民事法律关系乃是民法学之纲。只有领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精髓 ,才能把握民法及民法学的精要 ,起到纲举而目张的效果。不仅如此 ,早在 1 985年即有学者指出 ,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 ,也离不开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民事法律关系体系的确立。因为 ,民法的调整对象即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基础的商品经济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是商品经济也是民事法律关系本身性质的表现 ;民法的任务也必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来实现。〔 1〕 本文即是应对民事法律关系研究深化的要求 ,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过去 ,我国民法学界将民事…  相似文献   
36.
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必要性的多重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申卫星 《中国法学》2005,17(5):77-92
我国物权立法在即,对于要不要设立居住权制度,学界意见仍不统一。本文通过对各国立法例和我国实际社会生活的考察,努力拓宽研究视野,找寻居住权更为重要的适用领域和立法需求,明确提出居住权绝不仅限于保护离婚妇女和保姆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性”居住权,而且还包括现代社会所广为需求的“投资性”居住权。在拓展视野的基础上,作者对居住权的功能重新定位,变社会性居住权为社会性居住权与投资性居住权并存,使得居住权在传统的保护弱者的功能之外,具有更大的技术上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满足人们利用财产的形式上的多样性需求,更好地贯彻权利人的意志。在此认识基础上,对我国物权法(草案)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37.
数据确权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最大制度障碍。数据确权之所以难,缘于现有的讨论存在概念混杂纠缠和平面化思维。数据产权制度设计应采取秩序概念基础上的层级性思维,通过横向分层和纵向分阶实现从原始数据到数据应用的解耦。即从客体、主体、内容三层横向对数据与信息、数据的来源者与处理者、来源者所有权与处理者用益权进行分离;纵向按照数据生成的周期,将数据生成区分为数据资源采集、数据集合加工利用和数据产品经营三个不同阶段;在尊重数据来源者初始数据所有权的同时,以企业数据用益权为基础权利,为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利用、数据产品交易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阶段分层确权格局。  相似文献   
38.
数据确权与否素有争议,对于数据非权利客体论、数据流通阻碍论、数据公共物品论、数据产权难以实现论、个人信息及隐私威胁论等主张进行梳理和分析,有助于澄清认识误区,达成数据确权共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利用。数据确权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即可以避免“公地悲剧”、走出“丛林法则”,实现定分止争;矫正市场失灵,建立数据流通利用的有效市场;在数据领域实现“有恒产方有恒心”。数据确权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通过数据产权的支配实现个人信息自决,保障人们在信息社会自主构建其数字化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