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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998年12月16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该市食品市场查获个体户帅某正在经营“百顺”、“白沙”牌香烟。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遂向帅某出具自行印制的“临时没收单”,并在没收单的备注栏中写明“没收产品,罚款2000元”。当场没收帅某“百顺”香烟30条、“白沙”香烟50条、“七匹狼”香烟10条,由于当时帅某没现金交罚款,立下欠条一张,言明在12月25日前交  相似文献   
12.
某土产公司业务员庄某受单位之托,到江苏某市某纺织厂催收货款。1998年9月18日上午从上海乘火车刚到江苏某市,住进某市南光大酒店,即与某纺织厂联系货款之事。下午庄某到某纺织厂拿到五万元现金,返回大酒店,晚上庄某离开房间到餐厅吃饭回来,发现房间门未锁,就问服务员,服务员说不知道,也没有看见有人进过房间,庄某进房之后,发现存放五万元现金的密码箱不见了。经与大酒店经理、保安部联系,并向某市110台报警。经某市110台刑侦人员认定,庄某住的房间确实被他人进过,但到底盗窃了一些  相似文献   
13.
新光玻璃厂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酒瓶”外观设计专利,并在其酒瓶下方印有自己的厂名和专利号,2000年新光玻璃厂与章贡酒厂签订了转让合同。2001年9月,新光玻璃厂发现麦饭石酒厂生产的白酒和少爷酱油厂生产和酱油,使用了该厂的酒瓶。新光玻璃厂多次派人与两家企业交涉,要求他们停止使用,如果需要使用,必须与该厂签订转让合同,遭两家企业的拒绝。新光玻璃厂将这二家企业告上法庭。针对重新利用酒瓶,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重新利用回收专利的酒瓶不构成侵权,其理由:新光玻璃厂的酒瓶与章项酒厂的酒以及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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