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8篇
  免费   0篇
各国政治   1篇
法律   11篇
中国共产党   16篇
中国政治   26篇
政治理论   6篇
综合类   8篇
  2021年   3篇
  2020年   2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3篇
  2013年   2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3篇
  2008年   12篇
  2007年   5篇
  2006年   1篇
  2005年   3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3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8篇
  1999年   1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2篇
  1994年   1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1篇
  1987年   1篇
  1985年   1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1.
谭玮 《刑警与科技》2008,(24):132-133
民用,这个绝大多数行业开拓市场的“葵花宝典”,近年来在安防行业被频频提及。商品一旦民用化,就意味着面临一个庞大的市场,犹如进入桃花源山重水复之际,柳暗花明,前景豁然开朗。在发达国家,普通居民早已经成为安防消费市场的“生力军”。而在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至今只展露冰山一角,长期以来,中国老百姓对安防产品知之较少,甚至带有些神秘色彩。  相似文献   
32.
回顾中国共产党建党80年来走过的历程,回顾全国工商联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历程,工商联更加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坚定了坚持走党所指引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相似文献   
33.
34.
画家傅以新的人格魅力来自他那不可掩抑的儒雅风度,而他作品的艺术魅力则是来以光传神的诗情画意。 驰骋中国画坛30多个春秋的傅以新教授,1943年生于山西,1961年考入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人物画科,后转入山水画科,师承李可染、李苦禅、叶浅予、李斛、宗其香等著名画家。1966年毕业后在天津美术学院专事山水画、书法教学。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文艺研究所教授、北京海峡两岸书画家联谊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协委员。  相似文献   
35.
北川是大禹的故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千百年来,羌家儿女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过着平静而祥和的生活。  相似文献   
36.
壹经 《党员文摘》2009,(2):11-12
1910年的夏季.大清政府为拯救股市忙得汗流浃背。 那一年,席卷全球股市的橡胶“奔牛”终于趴下,熊市卷土重来。东南亚橡胶企业,约有1/3在上海上市.令上海成为全球橡胶股市的“发动机”之一,吸纳的中国资金高达4000多万两白银,将近国家财政年收入的一半.  相似文献   
37.
2008年6月27日下午3时许,深圳市华强北治安办监控室。治安办主任黄镇雄正在向前来考察的大连、浙江公安系统代表介绍华强北的电子监控系统,突然,监控室显示屏上的一幅画面引起了民警和考察代表们的注意:两个年  相似文献   
38.
可以从政治、经济、历史等不同的角度来阐释改革的蕴意 ,本文拟从价值哲学的视角来审视中国当代改革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39.
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存在设立内容范围与设立权限范围,混乱的问题。从行政收费论的角度出发,地方设立行政收费应基于以服务为目的的补偿和以管理为目的的引导要素,充分考虑合法性原则,兼顾地方特殊情形。补偿和引导收费的具体内容都不宜过度描述,地方设立补偿类收费重在程序控制,引导类收费的内容可以参照《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而地方设立的权限应归属于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人大的决定。借鉴许可、处罚和强制三部法律的立法经验,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的法律条文,采用“设立权限+设立内容”的模式,服务目的产生的补偿收费,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人大决定进行设立;管理目的产生的引导收费,则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设立。  相似文献   
40.
行政公益诉讼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没有确立相应的理论标准,规范中也未明确规定,实践中也缺少相对统一的做法,这就导致行政公益诉讼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事实上处于一种制度边缘化的存在,不能发挥核心作用。理论上,行政公益诉讼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认定的标准包括明确价值和受众的导向,需具有"行政性"特征,具有可诉性,并且要考虑地域和层级间对"公益"判断的差异。理论标准导入规范的过程中,要注意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分性。国家利益以国家意志和发展需要为导向,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重大政策性文件加以确定;而社会公共利益则应处于开放状态,除部分列举外,考虑到地方公益的差异,宜将判断的权限下放至行政公益诉讼各参与主体,最终由法院在各方意见基础上加以判断裁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