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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理大道,与人怎说?——法律方法问答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方法本是法律者的职场生存技艺,但在中国法学界却邂逅少数人知多于行,众多人远之,还有一些人在质疑。2006年6月的首届全国法学方法论论坛,再现了这三分景色。有幸被归入清谈者之列,笔者经年观景,也跋涉其中。今欲弃论文文体,放轻笔调,改以问答形式,摘录平时写生写意,或举轻至重,或去浓入淡,集中表达本人对法律方法的主要看法。一、基本立场之辩1·法律方法,抑或“法学方法”一谈方法,常被问及是法学方法还是法律方法。我曾于三年前写专文作答,但仍有人问个不休,愿在重申旧文立场之余,再作些补论。习惯上,法学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同义。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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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中德情妇遗嘱案的比较和评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德判例表明,如何评判情妇遗嘱,充满着道德立场的对立,法律技术不过是论证道德立场的工具。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寻求法外标准,依据多数原则,进行价值评价,采用地方性观念和据以个人经验,分五步对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具体化。在存有明显争议且无法判定谁全对谁全错时,必须反对非此即彼的态度,应当兼顾当事人双方和社会对立的道德立场。由于遗产的可分割性,可以让道德骑墙并变成兼容的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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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人们对判例是毫不陌生的。而对判例的重视当首推英美法系国家,以致一些比较法学家又称英美法系为判例法系。英国是判例法的发祥地,判例法实则是由威斯敏斯特各高等法院创立的普通法的别名,是普通法的工作方式或活动方式(包括创制、发展)的最典型的概括,其理论表现就是遵从先例,或先例规则。人们是在法的渊源上将从遵从先例的原则中滋生的法律说成是判例法,以求得与制定法平衡。西方许多学者对判例法的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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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两年一度的国际法哲学社会哲学协会(简称“IVR”)世界大会第17次会议,于1995年6月16日到21日在意大利的波伦亚(Bologna)市波伦亚大学举行。参加这次学术会议的有来自世界各国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共700余人,其中包括当代国际法理学派的著名学者,如美国新自然法学的权威德沃金(Ronald M.Dworkin),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哈伯马斯(Jurgeu Habermas)等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派出郭道晖、李步云和曹培(现伦敦大学博士生)作为该协会的中国分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中国学者还有郑永流(现在德国讲学)、徐国栋(现在罗马大学研究罗马法)、王志勇(现在巴黎大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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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文的分析主要建立在问卷、访谈和其它书面材料基础之上.其中问卷299份(发放314份),问卷对象均为农户当家人。其中男性户主258人,女性户主41人:25岁以下的13人,26--35岁的70人,36--45岁的120人,46岁以上的96人;文盲24人,初小71人,高小63人:初中100人,高中35人,大专2人;党员49人,团员26人,群众223人;1989年个人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74人,500元--1000元的147人,200元--500元的76人,200元以下的2人。总的说来,问卷对象的各个条件均高于一般水平。根据这些材料,我们着重对农户户主法律意识的现状与特点进行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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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有效性与有效的法──分析框架的建构和经验实证的描述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法的有效性有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律教义学三个理解维度,它们各自关注实际效果、内容正确和形式合理。三种视角下的法的有效性,在理论上对应着民间法、自然法和国家法,但在经验层面上,各类法并非仅是国家法的实际效果均不佳。当前各种法的“实效性危机”,源于民众对支撑着它们的权力缺乏足够的信任和认同,而权威的失落,根本上在于中国正如火如茶进行的应激型现代化运动。要完成向现代性的转变同时又依赖秩序的力量,对规范类型的选择和倚重,与各种社会组织在现代化运动中的作用相关,积极行为的国家的不可替代性,确定了国家法这种正式制度安排的正当性和中心地位。要消除国家法及其他法的实效短缺之困,主要取决于现代性的实现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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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流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9(4):33-35
11月18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教授作了题为《从规范法治观到实践法治观》的报告。在报告中,郑教授认为,“法治”在当下已经从法律人话语流变为政治话语、大众话语,成为处处可见的口号。在这种情境下,如何完善法治,如何沿着法治之路前行成了重要的问题。郑教授指出,中国不缺乏理论,缺乏的是实践,是“知行合一”的儒家传统精神,这在法治的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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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关于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这个很有价值的新课题,法史学界的总观点是:礼治与法治关系的演变是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我们认为,这个观点虽然抓住了礼治与法治这两个重要的问题,但是仅此而已似乎将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复杂过程简单化了,并且缺乏对礼治与法治各自的内涵及相互关系的深入分析,因而是不够的。本文拟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对此作进一步的议论。中国法律思想中有一些非常重要的范畴,概括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离不开这些范畴,但又不能局限于其中。因此,弄清这些范畴的内涵,尤其是其相互关系是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基本线索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