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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玫是于英的老同学,1998年王玫因给小孩看病,向于英借了3000元,考虑到双方关系一直不错,当时未约定还款时间。1999年,王玫与丈夫李军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由王玫负责向于英偿还这3000元债款。王玫离婚后不久,即从单位下岗,其自身糊口都有困难,更谈不上还债,于英也一直未好意思开口。今年于英的儿子刚刚考上大学,急需用钱,于英为此登门向李军讨债。尽管李军具有偿还能力,但其以判决书判王玫负责偿还债务为由,对于英的还债要求拒不理睬。不少人也认为于英向李军索债没有道理,因为法院在判决中已确定该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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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实行定额保费的商业意外伤害险理赔时,被保险人职业风险保费越高,则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越低,但保险公司对职业风险级别未作说明和提示的另当别论。2011年12月1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职业风险上升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以投保时错填的低风险职业级别,向原告王某全额赔偿残疾保险金7500元、医疗费5000元、住院津贴36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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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曾经在农耕中国较早孕育了以商贾文化为内涵的现代性因素。“新城花开映水明,旧城花也弄春晴。二分明月多情种。半照新城半旧城。”(郎葆辰《广陵竹枝词》)近人有“两个扬州”之说,大抵说的是“俗好商贾,不事农桑”“十里栽花算种田”的扬州,在商业文化与农业文化互动中表现出的既俗又雅的城市品格。这种两城并举的悖论现象。在古代中国是一个异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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