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03 毫秒
31.
中国刑法上的新类型危险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阮齐林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13(6):96-101
二元法律结构使中国刑法时犯罪普遍高筑实害的“刑事门槛”,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人们对危险犯扩张的顾虑。成立危险犯也要求具有较严重程度,不是只要存在危险犯就定罪处罚,这种定量的要求即使对新型危险犯也不例外。刑法的基调应是事后问责,为事先防范而严惩危险犯,也不够妥当。因此,在中国倡导以法益侵害、实害犯为基础的危险及危险犯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合理使用刑罚权。 相似文献
32.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1999年度公诉案件量刑的分析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据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区法院作有罪判决的案件统计分析 ,罚金刑基本上是并科适用 ,并未减少自由刑的适用。没收财产刑适用极少 ,应以罚金刑取代之。管制刑实际上闲置 ,可用缓刑实现管制刑功能。影响量刑的相关因素中 ,户籍地因素的作用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