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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对特定国家行为的合宪性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判断,有助于实现基本权利的保障和法律体系的统一。除此之外,对国家行为的正当化也是宪法判断所能实现的一个重要功能。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正当性基础,通过对法律规范作出合宪判断,可以直接强化其宪法上的正当性,而即便是违宪判断,通过法律技术的运用和处理,也可以实现对特定法律规范或国家行为的正当化功能。  相似文献   
482.
翟国强 《法学研究》2014,36(3):82-94
与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实施模式不同,宪法审查并非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中国司法机关不能根据宪法直接审查立法的合宪性,而作为有权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做出过宪法解释或宪法判断。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真实状况,但不是中国宪法实施的全部。从比较法角度看,中国宪法更像一个政治纲领式的宣言,更多依靠政治化方式实施。伴随着法治化进程,中国的宪法实施逐渐由单一依靠政治化实施,过渡到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同步推进、相互影响的双轨制格局。宪法的政治化实施体现为执政党主导的政治动员模式,而宪法的法律化实施则是以积极性实施为主、消极性实施为辅的多元实施机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政治化实施和法律化实施的双轨制,可以为描述中国宪法实施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483.
自由主义民主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翟小波 《中外法学》2009,(1):112-1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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