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17篇 |
免费 | 3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8篇 |
工人农民 | 41篇 |
世界政治 | 1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45篇 |
法律 | 469篇 |
中国共产党 | 123篇 |
中国政治 | 312篇 |
政治理论 | 129篇 |
综合类 | 100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9篇 |
2022年 | 18篇 |
2021年 | 54篇 |
2020年 | 40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17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48篇 |
2014年 | 68篇 |
2013年 | 110篇 |
2012年 | 105篇 |
2011年 | 158篇 |
2010年 | 218篇 |
2009年 | 227篇 |
2008年 | 236篇 |
2007年 | 202篇 |
2006年 | 192篇 |
2005年 | 204篇 |
2004年 | 154篇 |
2003年 | 90篇 |
2002年 | 65篇 |
2001年 | 64篇 |
2000年 | 35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2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2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4篇 |
198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5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21.
对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现行法的质量标准是"客观职守型援助",而更高的要求是"合理有效性援助"。以D县为个案,通过与委托辩护律师的对比研究发现,指定辩护实践存在"作用阶梯"现象。从定量角度分析,指定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表现明显不如委托辩护律师,后者相对积极;指定辩护律师在案件定性方面作用不大,较之委托辩护略有不如。而从司法人员的评价出发,指定辩护律师发挥的整体作用也不及委托辩护律师。究其原因,指定辩护律师介入诉讼时间过晚、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充分、指定辩护质量监控机制偏于形式化是主要影响因素。进一步加强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提高其辩护效果,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些内、外因素的调整与变化。此外,确立适当的改革目标也是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922.
923.
建立和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洪波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1)
三江源生态保护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巨大的正外部性.为了使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成效,应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明确化、补偿方式多样化、补偿运作市场化和补偿效果"造血"化的基本原则,从设立三江源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科目、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改革资源环境税制等方面逐步推进. 相似文献
924.
马西恒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4):26-31
本文认为基层党组织在新时期面临的困境意味着社会开始具备型塑执政党的主体性,因而应从社会发展的视角审视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系统性挑战,认识开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格局的意义。作者系统分析了新的社会发展格局给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的关键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路向和策略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划,提出了依托社区建构基层党建新体制等观点。作者还从增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性的角度,提出了善于通过民间社会组织凝集和管理社会等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25.
马琼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0(2):94-96
集合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司法人等新型制度不断涌现,对传统的一物一权原则形成了挑战与冲击。笔者通过对上述制度的深入剖析,认为现代法中,其存在并非动摇一物一权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926.
一、传闻证据规则的理论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的一项古老、重要的基本规则,起源于英国,与陪审团制度一起被认为是英国证据法最重要的特征。它产生的前提是陪审团制度的发展(由原来的陪审团成员既控告犯罪又证明犯罪事实,发展为证人和陪审团成员严格区分),确立的基础是诉讼职能的划分(调查职能和审判职能的分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从先是禁止使用口头的传闻证据,继之以禁止使用书面证言,到大约1675年,反对传闻证据的规则逐渐定型。 相似文献
927.
实用主义视野下的法律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奠基人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首次提出了“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个命题。他所说的“经验”是指法官在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充分根据变化中的社会生活,给予先例以新的生命。这个观点的提出与当时美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挑战、一些反传统的进步思潮出现有关。这个观点反映出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观,对美国后来的现实主义法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立法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的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但该原则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弥补了现行立法的不足.该司法解释针对涉外民商事合同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存在异议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通过对该司法解释中特征性履行方法和外国法的查明等靓点的分析,认为该规定在支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效力、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禁止法律规避之规定、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29.
马会芳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6):8-11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路径的选择,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民主政治必须以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目的,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30.
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传统的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却仍然建立在以合法婚姻为中心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基础之上,未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如:回避规范同居家庭、对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关系缺乏应有调整、收养条件苛刻等等。因此,我国家庭立法应当进行大幅度的修改,以道德观为中心的家庭立法应当转向为以调整家庭成员关系为中心的家庭法,以适应现实社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