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40篇 |
免费 | 12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1篇 |
工人农民 | 15篇 |
世界政治 | 1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1篇 |
法律 | 337篇 |
中国共产党 | 50篇 |
中国政治 | 128篇 |
政治理论 | 26篇 |
综合类 | 139篇 |
出版年
2022年 | 6篇 |
2021年 | 8篇 |
2020年 | 16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5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17篇 |
2014年 | 15篇 |
2013年 | 34篇 |
2012年 | 37篇 |
2011年 | 40篇 |
2010年 | 45篇 |
2009年 | 56篇 |
2008年 | 63篇 |
2007年 | 47篇 |
2006年 | 57篇 |
2005年 | 66篇 |
2004年 | 37篇 |
2003年 | 32篇 |
2002年 | 15篇 |
2001年 | 50篇 |
2000年 | 21篇 |
1999年 | 20篇 |
1998年 | 15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2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6篇 |
1991年 | 4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5篇 |
1987年 | 2篇 |
1985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77年 | 1篇 |
1976年 | 1篇 |
1970年 | 1篇 |
196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81.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范围辨析——《侵权责任法》第八章解读之一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八章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由于规定较为简略且内容含糊,引发了人们对"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范围是否包括环境损害的争论。从六个方面对观点分歧的原因进行深入细致的法理分析后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八章建立的"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仅适用于因污染而变坏了的环境介质间接地对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救济,不适用于环境生态功能损害的救济。至于环境介质本身损害的救济则适用《侵权责任法》中一般侵权的规则,也不能适用"环境污染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82.
识别是国际私法中的重要制度,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确定冲突规则从而确定准据法的前提条件。由于各国法律在观念和制度上存在各种差异,识别冲突在所难免。传统观念认为,法官仅是本国法律的执行者,因此识别仅能依据本国法进行。这种观点未站在国际民商事自由交往的角度,实际上对内外国法没有进行平等对待,在个案中也可能无法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在具体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当法官敏锐发觉识别冲突的存在时,应将识别纳入法律适用、个案裁判的全过程,从实现司法终极目标角度进行法律适用,即识别的过程也应体现实质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3.
熊安邦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20(5):44-47
赖昌星携家人潜逃加拿大后,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申请,由于加拿大难民制度完善而复杂,该案也一波三折。本文就赖昌星"难民"案所涉及的加拿大难民法律制度、该案争讼的焦点和该案目前的进展与前景做了简要介绍和分析。 相似文献
184.
熊永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1):139-144
现代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对刑法处罚范围、刑事立法的稳定性、刑法法益保护范畴、刑法解释理论等刑法基础理论提出挑战。面对现代生命科技,我国刑法必须针对性地作出调整,以便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应对,其主要路径一是强化刑法解释,拓展刑法适用空间;二是增设大量生命科技类别的犯罪。 相似文献
185.
186.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既体现了法的正义价值,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和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又顺应国际刑事立法发展趋势,同时还有利于撕掉犯罪标签,使其真正回归社会。从应然角度而言我国建立这一制度具有合理性。但该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涉及到理论、立法、司法、观念与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从其设立到发挥效力.必须有特定的环境、条件以及配套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88.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很混乱。主要原因是我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由多层次立法文件交叉规定,且各条款不一致。笔者认为,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款属于违宪违法的条款,应当尽快废止。而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应统一适用民事基本法中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条款。此外,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医疗机构化解责任风险的较优选择。 相似文献
189.
190.
熊光清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6):75-82
大规模的农民流动对村民自治产生了重要影响。比较流动农民与非流动农民参与其户籍所在地村民自治活动的状况可以发现,流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程度远低于非流动农民,特别是在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的过程中表现得非常显著。当前,流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成本在上升,而其意愿却在降低,这必然导致流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的减少。因此,在村民自治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流动农民的自身特点和社会处境,为流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并提高他们对参与村民自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