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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李××离婚后,与5岁的女儿一起生活。因为前夫王××未给女儿任何抚养费,李××的收入也较低,所以母女二人生活非常困难。一年之后,王××因意外事故死亡,财产由王××之弟占有,王××之女没有分得任何遗产。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继承权益,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家境贫寒,无力聘请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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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与陈独秀同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立者,又是中共早期的重要领导人,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影响了五四运动以后的整整一代青年,被尊为进步青年的学习楷模。从新文化运动到大革命后期,两人有过整整十年的历史交往,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 一、李大钊欢迎陈独秀出狱 1917年,陈独秀应聘北京大学,担任文科学长,担负改革文科、整顿北大的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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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几期案例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保护残疾人合法权利的法律援助制度有了充分的了解。需要说明的是,并非先天性残疾人的权益侵害,才会得到法律援助,由于侵权或工伤等原因致残的后天残疾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条件,同样可以得到法律援助。下面的案例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1990年5月21日晚六时左右,家住青岛市峪山区沙子口镇刚满19岁的段×,在位于沙子口镇的中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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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 (一) 审查主体 接到法律援助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对该申请有审查权。对公证法律援助事项的审查,由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公证处共同决定。经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与公证处)认为申请人的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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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24日,司法部教育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残联发展部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召开“司法部部属院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到会代表有:中国残联、团中央、司法部教育司、法律援助中心、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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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人身受到伤害,财产被损害等等。侵害行为使残疾人精神受到创伤,甚至常常使他们因此被逼上生活的绝境。但他们中的很多人,或因心理等因素,以息事忍让为策,不懂或不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因费用等原因,无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种状况与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格格不入。建立一种使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弱者能得到平等法律保护的制度,是残疾人乃至整个社会所期望的。法律援助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她将向残疾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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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9日,活泼可爱的小学二年级学生冯斯琴与邻居小孩张蕾、陆萍、陈怡等四人在楼梯口玩耍,在玩耍中,冯斯琴突然被张蕾扑下楼梯,当即受伤,张蕾等小孩吓得不知所措,幸好当时有人及时发现,立即送住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冯斯琴的父亲冯兴无是残疾人,其妻为临时工。夫妇俩眼看着活泼可爱的女儿永远离他们而去,悲痛至极!他们希望能为死去的女儿做些什么,但他们对法律又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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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对智力障碍人提供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被告人陈永学,男,1956年5月6日出生,贵州省大方县人,彝族,文盲,职业农民,住贵州省大方县安乐村远利组。 1996年11月下旬,陈永学从家里出发,到浙江省鄞县打工,因途中舍不得花钱,少吃少睡,极度疲劳,导致旅途性精神病。先是在杭州到宁波的火车上,陈永学把自己身上带的150元钱送给一位不相识的旅客,嘴里讲着,这个旅客一直在盯着他看,想抢他的钱、杀他。同月25号下午1时许,陈永学同其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