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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7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员李征达(曾用名李诚喜、李承禧,化名叶武川)死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10月至2001年11月,李征达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后改为执行局)任执行员七年间,贪污总额4670.1759万元。以平均每日进账18.万元赃款,按李征达年薪二万元计算,相当于其工作2300多年的工资收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的李征达的职权相对而言是低的。但他“巧妙”利用执行制度的漏洞和相关领导的工作疏失,玩法律于股掌间,把敛财的魔术演绎到出神入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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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4日,一度有梅河口市“黑市长”之称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首犯田波被裁定核准死刑,执行枪决。田波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但他留给人们的思索却是长久的、深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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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痞流氓,靠舞弊混入公务员队伍
一个劣迹分子,靠行贿“出落”成正处级干部
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违法的勾当
舞弄“执法”的特权肆意为害一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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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6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纯犯受贿罪,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70.696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款物折合人民币205.586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作为吉林省有史以来被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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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4日,潜逃三年后被从俄罗斯引渡回国的吉林省东辽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驻满洲里办事处原副主任王德宝,被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德宝认罪服法,放弃上诉。从小到大一直不甘平庸的王德宝,刚过而立之年就不经意间创造了两个纪录——在故乡东辽县,他是第一个贪污逾百万的罪犯;在世界上,他是经由中俄两国检察机关按有关条约密切合作,被从俄罗斯引渡回国的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后者,以身试法的王德宝将成为专家学者研究和引述的经典案例。小河沟里突现“巨鲸”1999年1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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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那些因腐败落马的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大人物”,官职低到八品之外的“小人物”的腐败“作为”能有多大? 其实,腐败领域的“人物”的大小并不一定与他们的官职地位相关联,这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吉林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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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立果 《党的生活(黑龙江)》2004,(6):34-36
雪夜惊魂 2003年11月26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纯犯受贿罪,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 706 963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款物折合人民币2 055 869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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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一度有梅河口市“黑市长”、“第六套班子”之称的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首犯田波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耕地罪,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3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6万元:其得力干将、团伙主犯李家永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团伙成员蒋涛等6人因分别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4年。同时,与田波集团犯罪案件相关的其余22人分别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有1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田波团伙的“保护伞”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对田波等人依法严惩,充分展示了“严打”斗争开展以来吉林省取得的又—重大战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