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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3年前,大连某机关干部老吴面临退休,便和朋友合伙在胜利广场承租3000多平方米的场地,再把场地转包给一个个“小老板”来经营,成立了“胜广电讯电脑大世界有限公司”。老吴和朋友分别任公司的正副董事长,因车祸“内退”的原中兴商业大厦的办公室主任赵春梅任经理。  相似文献   
22.
商标热的冷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近年来,在持续升温的商标热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呈现出前所末有的迅猛增长态势。不少人士认为,当前的商标热是国民经济高速稳定增长、商标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反映。这种看法当然是有道理的,不过,笔者在对商标申请量迅猛增长的若干地区的一百多家企业以及八十多位自然人商标注册人进行调查后发现,在导致商标热的诸多因素中,虽有国民经济高速稳定增长等积极因素,但也包括了一些非理性的因素。如果全社会,尤其是执法部门不对导致商标热的非理性因素保持清醒的认识,而是陶醉于商标注册申请量的迅猛增长,那么在将来的某一天,人们或许会发现当前的商标热在促进商标注册申请量迅猛增长的同时,也制造了大量的商标泡沫,带来了商标保护成本的无谓提高,其至有可能导致了商标的异化,因此,有必要对当前的商标热进行冷思考。  相似文献   
23.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引言1997年前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尤其是商标权与版权的冲突,曾一度引起法学界的重视。不过当时人们所高度关注的一些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如“武松打虎图”版权纠纷和“三毛漫画”版权纠纷所  相似文献   
24.
区分某种标识的使用究竟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还是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而正确区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与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离不开生活的逻辑。同样,对混淆或者商标近似、商品类似等概念的把握,也离不开生活的逻辑。在商标侵权的认定问题上,一旦背离生活的逻辑,就难以正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25.
周详 《清华法学》2013,7(1):28-44
刑法学派之争是刑法理论发展的内在动力.最近有学者主张以行为功利主义为哲学立场的“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从多种角度对违法领域中的二元行为无价值论(规范违反说)展开批判,“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成为一种有力的学说;也有学者主张“规则功利主义刑法观”,并将“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对称为“行为功利主义刑法观”.但主张“规则功利主义刑法观”的学者基本赞同“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在违法领域的基本立场,这实际上放弃了行为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在刑法学中的主战场——违法性领域,二元规范违法论者也没有对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展开学术反批判.以具体行为一时一景的具体功利效果为衡量标准的“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而以符合规则的“类”行为的长远积累性功利效果为衡量标准的“规则功利主义违法观”具有相对合理性,应当成为我国违法性理论重构的方向.  相似文献   
26.
曾平  周详 《知识产权》2008,18(4):57-61
"全面赔偿原则"是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所确认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然而,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部分判决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简单地把侵权产品的全部利润视为侵权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致使知识产权人事实上获得了多于其实际损失的赔偿.有些判决在本应适用法定赔偿情况下,没有严格地适用法定赔偿,而是根据被告的生产能力,人为地加重了被告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在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生产要素在形成侵权产品的利润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我国知识产权法所确认的"全面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27.
1989年6月。原田公司在大连开发区落了户,为数不多的日本人领着为数不少的中国员工开始了艰难的创  相似文献   
28.
周详 《知识产权》2002,12(6):14-18
一、商标与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服务者为了将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商品生产者、服务者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或者为了表明使用者属于某一组织,或者为了证明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而使用的可视性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于前者被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后者被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服务。所谓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是指使用  相似文献   
29.
知识产权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知识产权与犯罪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亦称为版权)等具有某些共性的民事权利的统称,简而言之,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部分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相统一的属性,或者说具有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相统一的属性,但从总体上看,知识产权主要属于财产权的范畴。知识产权中的一部分,依法直接由智力成果创造者享有或者由智力成果创造者向有关国家机关  相似文献   
30.
有些青年认为熬夜"能享受独处自由",在潜意识中安慰自己"夜里头脑更清醒""没人打扰效率高",偶尔被他人议论"你真行,那么能熬夜"的话语,因而进一步加强熬夜行为。青年要识别并放弃自己面对各种夜间享乐活动的非理性决策,了解自己熬夜行为背后潜藏的不良应对方式,作出健康的睡眠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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