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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实践“三个代表”,关键是要找准切入点。 一要走出“误区”,找准思想认识的切入点。“三个代表”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和发扬先进性的新要求,是农村基层干部不能回避、需作出回答的重大课题。每个党员都应身体力行。但是,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上存在一些模糊和错误的认识:一是认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实践活动是个大课题,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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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刑罚是刑法理论的两大基本问题,犯罪论与刑罚论的发展轨迹却呈现巨大差异。打开任何一本刑法教科书,论及犯罪基本标准、防卫避险过当、未完成形态及共犯等形态下犯罪特殊标准的篇幅,占有绝对的分量,而且定型犯罪的理论板块间关联紧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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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荣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1,(1):18-26
近年来,刑事执行学界提出了有关行刑发展的宏观思路,其基本观点是:把刑罚执行视为完整的制度性系统,由此建立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强化行刑权的配置。从监禁刑运行的单维度拓展到对行刑法制的整体构建,无疑体现了刑事法理论的整体成熟,在现实反思的基础上,对制度重构表现出深度的关切,也反映了论者对行刑发展的责任意识,笔者从中深受其益。但是制度创新的关键,取决于我们根据客观条件和社会需要所做出的准确选择。为此,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理清自己想象什么,论证这种预定目标的社会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背后潜藏的有限性。换而言之,一种成熟的制度分析既包括了社会文明与发展的价值性评判,也依赖于人们所具有的事实和知识判断能力。因此,不同分析观的出现可能有助于行刑制度实践的进程,这是本文的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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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利荣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4,19(2):3-7
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特征应是行为督导、生活扶助,强制无偿劳动和对被害人损害赔偿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对象。国家司法行政系统应承担社区矫正管理的主体部分,落实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能联动,并利用和保护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由于社区矫正的难点在于本身制度化程度不高,矫正方法有待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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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情节须在定罪情节与犯后情节运用后才予确认,尤其前罪不应作为后一行为的入罪因素;普通累犯类型可以根据行为人蔑视、敌视法律保护价值的意志程度分为八种;累犯从重处罚的力度一般不应超出前后罪的刑罚,并没有决定死刑适用的意义。此外,累犯制度应是适用犯罪前科情节的重要参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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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该案争议暴露的实质问题 许霆案暴露的常见犯罪量刑规则不甚清晰的现状引人深思.照理说,该案无论是定性盗窃还是诈骗①都属常见犯罪,尤其盗窃罪的发案率、判决率均居我国大陆地区犯罪之首,其法定刑设置、量刑基准与情节适用明显比其他犯罪的刑罚适用标准更系统、更具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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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把多层次和多向度的人身强制做法塞入一个法案之中,不如终止《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草拟,通过司法层面的犯罪化将已故意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且有再犯之虞的人纳入刑法调整;借《禁毒法》改变原有强制隔离戒毒格局,促使劳动教养退出现制;将工读教育和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交由教育法和医疗法调整;尽可能考虑运用综合抑制手段而不宜匆匆确认对特定出狱人的收容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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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无论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战略眼光来看,还是基于对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特殊性预防和保护出发,调整改革现行教养体制势在必行。尤其在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和社会节制力相应减弱的情况下,加快未成年人教养法制建设,已迫在眉睫。我国现行教养体制由工读教育、少年教养和劳动教养构成。劳教以收容成年人为主,但鉴于其中有相当部分人处于16至18岁年龄段这一事实,客观上构成了未成年人教养体系中的不同层面。工读、少教同属未成年人教养体系。工读指由教育部门主办工读学校,专对“违法与轻微犯罪的中学生”进行矫治与保护的措施;少年教养则是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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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荣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118-121
我国刑罚执行中 ,减刑率高于假释率有其合理根据。但从长远角度看 ,假释能够把犯罪风险或现实代价放在行刑后期——一种准社会环境和司法机关尚可控制的范围。因此 ,适度地普遍地运用假释 ,更能突显刑事法预防犯罪的主旨 ,培养社会综合预防犯罪的能力。具体做法是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与内容 ,完善假释管理机制 ,调整假释适用的重点对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