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债权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债权人可以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条款,但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诉请股东承担出资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介绍了我国及美国、德国、法国、日本、澳门等国家或地区对此类纠纷的相关做法,着重分析了债权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五种理论,指出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应明确:股东的出资义务为法定之债;债权人对股东应向公司行的法定之债享有代位求偿权;股东应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修订《广告法》时明确,受《广告法》监管的活动系“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广告监管范围,对知识介绍、经验分享、消费测评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广告发布形式纳入管理,并要求显著标明“广告”。2022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网络红人通过软文对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推介、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 ,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 ,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 ,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相似文献
4.
本文本着“行政法制”即依法行政的宗旨,从四个方面论证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依法行政在全面构筑和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对于建设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将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使依法行政成为可能和现实。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速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化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律和法规,使行政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实现由“人治”向“法制”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律基础。文章最后论证了建立行政法制监督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考评制,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国家机关管理活动的法制化,建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为较准确地评价民族地区大学生的道德现状,为造就合格民族人才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在内蒙古4所高等院校就青年思想道德素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其意图在于,在分析揭示道德成因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切实可行的思想道德教育方法。一、民族地区大学生的道德现状民族地区大学生由于社会、经济、地缘、家庭、学校及自身诸方面因素的特殊性,造就了他们除具有一般青年的共性外,还有着自身独特的个性因素和心理矛盾。现将调查结果剖析如下:1.民族地区的的大学生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1)道德观念和道德心理方面:①一项相关道德… 相似文献
6.
西方的母亲节以强势文化影响全球,由于中国没有自己的母亲节,不少人在美国的母亲节表达自己的孝心。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应该,而且有必要确立有自己特色的母亲节。 相似文献
7.
师德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的道德意识、道德关系和道德活动的总和,是教师素质的核心部分。在职业教育备受社会关注的背景下,强调高职院校教师把增强荣辱意识和师德建设结合起来,不仅是高职发展的需要,也是高校教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正从传统的模式步入到改革的洪流之中,全国各法院都在积极推进以突出公开审判和强调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作用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的改革。一言以蔽之,即实行直接开庭的审判方式。在此,笔者就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谈谈 相似文献
9.
流行服饰蕴含着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丰富内涵,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落地"具象化、具体化、具小化"的内在要求。通过对3400余名大学生流行服饰文化观多维度的问卷调查与访谈研究发现:大学生对流行服饰的选择尚属理性,对服饰色彩选择倾向是优雅与含蓄并重,喜欢的服饰面料以环保和舒适为主;多数大学生不特意赶时髦追求流行服饰,且能够量入而出;休闲装是多数大学生钟爱的衣着风格;大学生喜欢的配饰以实用为主、偏好的品牌彰显青春活力,但在具体品牌上并无刻意追求;服饰消费的动机多出于"需要",消费心理价位趋于理性。但也有一部分学生对"艰苦朴素"等倡导存有认识上的偏差,同时对学校相关流行服饰知识和着装的历史文化教育引导有着强烈的诉求。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 总被引:9,自引:1,他引:9
干预是外力对某种关系或机制的一种介入。在法律中 ,并非只有经济法才体现公权的干预 ,民法也体现了公权的干预 ,只是两种干预在对象、功能、手段、广度、深度及有效干预的前提等方面有着差异 ,这些差异构成了民法与经济法的区别。文章主要探究了这两种公权干预的质的规定性 ,并在此基础上对经济法体系中几个有争议问题作了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