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6篇 |
免费 | 0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篇 |
法律 | 22篇 |
中国共产党 | 14篇 |
中国政治 | 12篇 |
政治理论 | 2篇 |
综合类 | 12篇 |
出版年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1篇 |
2019年 | 1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3篇 |
2014年 | 7篇 |
2013年 | 4篇 |
2012年 | 5篇 |
2011年 | 6篇 |
2010年 | 4篇 |
2009年 | 5篇 |
2008年 | 1篇 |
2007年 | 5篇 |
2006年 | 2篇 |
2005年 | 1篇 |
2004年 | 2篇 |
2003年 | 1篇 |
2002年 | 4篇 |
2001年 | 1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31.
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反思与改造——以法益视角为进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危害性理论曾经是承袭于苏俄的中国刑法学体系的立论基础,也是当代中国刑法理论中不可逾越的重要问题。围绕社会危害性理论,近年来学界争议颇多、据颂不一,而问题主要集中在专属性、规范性和实质性三个方面。在分析社会危害性理论之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引入法益概念以替代社会危害性,从而为社会危害性理论谋求新的出路。 相似文献
32.
罪刑法定原则下的社会危害性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青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8-11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对我国传统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发展到今天的罪刑法定原则已然不是原来绝对的、纯粹形式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而包含了实质合理性的内容.因此,作为犯罪实质面的社会危害性理论与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冲突,其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33.
苏青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5):52-55
现行刑法没有限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由此产生许多争议,其中包括行人是否能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问题。认真分析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法表述的细微变化,会发现理论界将行人纳入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违背立法原意,无论是从外国立法考察,还是从法哲学进行分析,行人都不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34.
35.
醉酒程度是与饮酒量成正比的,但也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环境、遗传基因等因素都会对此产生影响。近年来,日本为有效减少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数量,采取了提高法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开展专项教育和环境整顿等措施,效果较为显著。 相似文献
3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密切党群关系,党及时恢复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各种渠道,发扬了民主革命时期党沟通民众的优良作风,期望以党群关系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但党群沟通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使党群沟通机制的运行处于不稳定状态。党群沟通机制运行不稳定的原因表面上体现在机制的结构要素中,实际上受潜在因素的影响。正确分析这一客观现象,对于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密切党群关系,党及时恢复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各种渠道,发扬了民主革命时期党沟通民众的优良作风,期望以党群关系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但党群沟通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使党群沟通机制的运行处于不稳定状态。党群沟通机制运行不稳定的原因表面上体现在机制的结构要素中,实际上受潜在因素的影响。正确分析这一客观现象,对于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8.
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组织资源由过去的高度集中逐步走向多元、分散,使组织工作的战线不仅延长,而且难度加大。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使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 相似文献
39.
40.
鉴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县级党组织在整个党的组织体系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应考虑从县级实现突破。为此,应以推进党内民主为价值取向,以基层党内选举的试点经验为实践基础,以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为关键环节,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推进党内民主的进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