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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鸿飞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5):64-74
《民法总则》代理部分立法涉及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两种价值,亦涉及立法者对当下中国社会民商关系的基本判断。《民法总则》应采代理显名主义,不宜规定商事代理;应承认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而否定其无因性;为规范代理权的行使,可专门规定代理权人行使代理权时的信义义务;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的效力宜规定为可撤销,并列举例外情形;无权代理制度应详细规定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效力,并确认代理人的无过错责任;表见代理应纳入容忍代理类型,法律文本无需表述“本人与因”要件,但在解释上应予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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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法典化立法技术面对诸多挑战,具有特殊性,其成功至少需要满足政治支持、市场经济体制和具有较高的民法学水平三个要件。自建党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先后开展了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前四次均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原因而搁浅。本次《民法典》编纂在九个民事单行法的基础上,参酌国际先进,完善交易规则;结合国情实际,凸显中国特色;回应时代问题,彰显时代精神,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民法典》的成功编纂取决于党的领导、民法学的智力资源和立法实践积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及域外立法经验借鉴。《民法典》的科学解释和正确实施必将助力党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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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是法律行为重要的隐含构成要件,尤其是在没有对价制度的法域。它要求法律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目的在于界定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限度,排除对家庭、社交等行为的法律调整。这些“法外空间”多为国家必须奉行价值中立的领域空间的大与小、张与弛,都映照了国家对社会的容让度与国家的治理智慧。在司法实践中,“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多为法律直接推定,即当事人从事法律调整的行为的,推定其有此意图;反之亦反。但更妥当的方法是在个案中结合行为的情景、当事人的利益状态、诚实信用原则、信赖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类型,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使其受法律调整。在“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行为中,双方当事人均不享有履行请求权,一方履行的,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返还。情谊行为的施惠人造成受惠人损害的,宜通过侵权法寻求责任减轻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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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习惯在近现代民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论民事习惯在近现代民法中的地位●谢鸿飞一般认为,在英美法系国家,习惯是最主要的法源。①普通法的创造,与“民众的习俗、智慧及其意愿有最密切的联系。”②司法界的职能即在于适用“‘法律理性’处理案件,使习惯更为具体和明晰。”③可见,习惯在英美法中有着举足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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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事实真伪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案件事实是司法判决的基础 ,而事实常常真伪不明 ,证据也难以鉴别 ,但法官必须作出决断 ,这就不得不使法官采用神性与生活理性、科技理性与法律理性等程序技术来解决事实真伪无法辨别的尴尬。因此 ,也有必要从实践理性的角度 ,对建立在对话的司法基础上的自然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客观性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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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习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在全党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引起广泛共鸣。2013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i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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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鸿飞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20,(4):13-21
《民法典》的颁行是我国法制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将产生深远和积极的影响。在政治层面,它将助推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政治文明水平;在经济层面,它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在社会层面,它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了制度资源和规则支持;在文化层面,它传承了固有文化的精髓并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其注入新血液,将增强中国法律文化软实力,有助于在国际上塑造新的国家形象;在生态文明层面,它彰显了绿色发展理念,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法律支撑,促进美丽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