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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5):195-201
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由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权力机关领导下的“一府两院”结构所决定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内生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强化并加以改造。检察监督可以司法化道路为突破口,实现由诉讼监督到重点监督行政权、保障审判独立的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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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4):52-54
基于外资BOT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的优越性,其展开范围正逐渐扩大,而关于外资BOT融资项目的监管问题也随之产生。从外资BOT的运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可从重建法律监管架构、引入激励性价格监管和强化政府对BOT项目监管人员的培养等方面加强我国政府对外资BOT项目的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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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检察机关负责行使法律监督权,其职权具有复合性的特征,在审前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属必然.这对强化侦查监督、净化侦查程序,降低起诉风险、节约司法资源,消弭审判弊端、促进审判公正都大有裨益.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相应的立法依据和现实土壤,切实可行.在程序设计方面,检察机关可采用听证方式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排除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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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公司监事会制度未能真正发挥其功能。在充分认识监事会制度产生的理论依据和价值功效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不足,并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监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是我国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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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称《手稿》)中主要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劳动的社会现实,但在批判的过程中,也蕴含着许多他对人的本质问题的看法,并提出“实践是人的本质”这一科学命题。《手稿》中关于人的本质的丰富论述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学说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它酝酿着即将诞生的科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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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瑕疵是在保证主要事实明确、实体基本公正基础上的次要性程序违反,不会根本影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实现,在法律后果上也不以无效或被撤销为必然。通过对一个程序争议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例的分析,在论证程序正义的双重性价值的基础上,区别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 (狭义 )的不同特征和法律后果,可使程序法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更具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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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4):15-22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国际公约》)第9条以规范逮捕、拘禁等强制措施为立足点,全面规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保障权,包括不受任意逮捕或拘禁权、知悉权、及时审判或保释权、提起诉讼权和获得赔偿权等。我国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在人权保障理念的指引下,重点修缮了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强化了强制措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但是,较之《国际公约》第9条,我国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保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继续借鉴和吸收《国际公约》关于人身自由权保障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强制措施制度,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提供坚固屏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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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8):121-122
本文将分析中式英语的性质和特点。中式英语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中,是语用负迁移的另一个表现形式。由于迁移的影响,英语学习者用母语的表达经验作为第二外语的组织形式。因此,中式英语的进一步研究对理解语用负迁移和培养语用能力有极大的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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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对于行政活动的合法、合理、正当等重要价值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行政程序立法是—个"政府再造"的契机。行政程序法立法模式及调整范围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域外文明以及客观实践的冲突、融合过程,正确的模式选择,可以大大促进一国法制的完善进程。由此,正确选择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模式和调整范围,乃是促进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化的基础所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