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黄辉明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3,(5)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应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共治。战后各国普遍立法保障结社权,然而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很不完善。要以宪法结社权为统帅,加快制定统一的结社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构建社会主义结社法律体系,以充分保障结社权,并加以必要的限制,从而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相似文献
12.
黄辉明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5):140-144
制宪权属于人民,但由现实政治实体行使,它是人民制宪权与政治实体制宪权的对立统一.中国制宪进程肇始自1908年清末制宪,走过了风雨百年,依据制宪权的行使方式,其间经历了君主制宪、议会制宪、国大制宪和人大制宪四种制宪模式的探索,走出一条与西方社会控制型制宪迥异的国家控制型制宪进路,反映了社会与国家、人民与当政者、宪政主义与国家主义的矛盾运动.中国人民将不断探索和发展有中国气派的民主制宪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