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3篇 |
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篇 |
法律 | 13篇 |
中国共产党 | 7篇 |
中国政治 | 17篇 |
政治理论 | 1篇 |
综合类 | 1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1篇 |
2019年 | 2篇 |
2016年 | 1篇 |
2014年 | 1篇 |
2013年 | 3篇 |
2012年 | 3篇 |
2011年 | 2篇 |
2010年 | 4篇 |
2009年 | 1篇 |
2008年 | 3篇 |
2007年 | 1篇 |
2006年 | 2篇 |
2004年 | 1篇 |
2003年 | 4篇 |
2002年 | 6篇 |
2001年 | 2篇 |
2000年 | 5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5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1.
抓好“早”字目标明确
早在全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之时,海南省海口市就着手本市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力争把前期基础工作做细、做实。 相似文献
22.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房改工作内容之一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在全国建立起来了,已成为一条住房建设和消费的稳定增长的资金来源渠道。但是住房公积金制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还没有成型的管理模式,各地的管理模式、运作方式也不尽如意,难免会出现被挪用流失的现象。因此笔者认为,为了保护广大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个人利益,足额及时缴存、依法存储和有效地运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环节。足额及时缴存对于单位来讲,资助其职工交缴住房公积是应尽的社会保障义务,拒绝承担对职员住房的社会保障是对员工正当权益的侵犯。对职工个… 相似文献
23.
性不但包含生理层面的内容,更牵扯到心理、文化、社会等各种因素。21世纪是一个尊重个人权利的时代,21世纪的都市职业女青年会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充分张扬自己的性别魅力。 相似文献
24.
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教育是法院实行科学管理的关键环节。只有着眼于人的因素,紧紧抓住人的管理教育,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加强队伍管理教育,是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加强,法院的审判领域越来越宽,执法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各种问题和矛盾也相应增多。这些新情况,新变化,要求法院领导既要重视对物的管理,又要做好人的工作。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教育,是创造性地做好法院工作的长远之计,也是适应形势变化的当务之急。首先,加强队伍管理教育,是铁路法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相似文献
25.
丁宁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2,(2):42-45
文章论述了高校图书馆情报服务工作在新时期,新环境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共分三部一。一、问题的提出。二、基本思路。三、操作与实施。 相似文献
26.
丁宁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4):88-89
我国古代的文献、典籍,大多是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因此,法律信息的分布颇具特色。第一,散见于经部。我国封建文化,学术上以儒家为本,经学独居首位。“春秋决狱”,以经注律,以经代法,成为趋势,从而加速了经学法典化。如《书义断法》、《春秋比事》、《舜典补亡》等。第二,集中于史部正史“刑法志”、“食货志” 相似文献
27.
因了牧惠先生的信任,我拿到了韦君宜先生的绝笔——《思痛录》。这是一本人生自述式的回忆文字,她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着眼于她曾亲历过的诸场运动。没有经历过运动的人,实在难以体会什么叫运动,不知道那种人整人,要人交出尊严、交出人格、交良心,而且说交就交,如同梦餍般的运动有多么非人。读这本书叫我感到无比沉重,我被其中沉甸甸的思考所震撼,其深度使我惊讶地重新认识了韦君宜先生。经过努力,书终于出版了。带着墨香未散的新书,我匆匆赶往医院,见到了久卧病榻的韦君宜先 相似文献
28.
丁宁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4):19-20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推进,经济领域公正问题日益凸显,城乡经济不公正现象尤为突出。造成其不公正有学理上的、历史上的、现实上的原因。要实现城乡经济公正必须破除二元户籍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科学、公平、透明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29.
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是具有较高思维能力和智力结构的大学生。因此,非思政专业的辅导员要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就需要通过加强理论学习等方法来提高自身素质。 相似文献
30.
丁宁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4):96-96
所谓罚金刑 ,是指审判机关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实践中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有不同见解 ,我以为绝对否定或绝对肯定均欠妥 ,建议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以下几点 :1、关于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条件。可规定已满 1 4周岁不满 1 6周岁的未成年犯不适用罚金刑。这主要考虑到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8种罪中 ,只有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有并处罚金。实践中 ,触犯这两个罪名的已满 1 4周岁不满 1 6周岁的人并不多 ,适用罚金刑的刑罚效果不明显 ,不如予以取消。2、判处罚金数额应与成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