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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面对严峻的形势、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理性思考、沉着应对、坚定信心,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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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通讯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光纤波分复用技术是光通讯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目前光波复用技术分简单波分复用WDM,粗波分复用(CWDM),密集型波分复用(DWDM)等几种,简单波分技术WDM也就是使用常用的波长为1310nm/1550nm两个光波复用,目前在光通讯领域正发展的如火如荼。DWDM使用信道间隔0.8nm不同波段的光波在一根光纤中传输,由于成本及技术的限制,目前还在实验阶段,没有在大规模应用。相对而言,当前CWDM技术采用常用的1260~1610nm的波段、信道间隔20nm为一个波长在一根光纤中进行数据传输,由于技术成熟,并且成本相对较低,是当前光通讯领域重点发展的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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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危险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姚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25-28
过失危险犯是刑法理论上争议颇多的问题。文章从其存在的合理性 ,可行性和必要性入手 ,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其成立要件上和立法上作了初步的探讨。肯定过失危险犯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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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5):10-14,28
从犯罪形态来看,“杀害被绑架人”的立法属于包容加重犯。包容加重犯是在基本的包容之罪犯罪构成之外,又出现了能够被刑法独立评价的被包容之罪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以包容之罪一罪论处,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包容加重犯的立法具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便于司法操作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如何适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绝对确定的死刑等一些问题。因此,包容加重犯的个别立法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设置包容加重犯的立法也应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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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理论研究六十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国60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理论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全盘接受前苏联的理论,到展开本土性研究形成通说,再到目前的“百家争鸣”,我国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研究逐步深入。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构成要件地位、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等问题,争论还颇为激烈。当然,在诸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功能等问题上,理论界也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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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兵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2):74-76
近年来在北京市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化特点日趋明显。有必要畅通体制性渠道,通过吸纳草根精英进入信访代理员队伍、大力发展网格内基层自治组织、着重培育维权型社会组织等方式,将自发的社会维权运动引向以可控的组织形式表达诉求,破解群体性事件日趋组织化的难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