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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全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我们的考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经济能不能搞上去,二是腐败现象能不能克服。这两个问题,哪一个解决不好,结果只能是死路一条。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党中央的领导下,经济建设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反腐败斗争仍任重而道远。对此,如不引起全党高度警觉,任其发展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反腐败要标本兼治,要加大惩处力度,强力治标,着力治本。道德建设是重要的治本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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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2,27(4)
骗购经适房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入罪。骗购经适房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可认定为诈骗罪,其被害人为国家,而非开发商,犯罪对象为经适房,而非购房资格。犯罪数额为购房款与经鉴定的骗购时该经适房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而非笼统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差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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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八部委意见》)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①,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数据看,《八部委意见》发布后,全国各地检察院都加紧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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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审判阶段,我国减刑假释同步监督程序已开启了从行政化模式向行政和开庭混合化模式改革的探索,但从长远和理想化的目标来看,减刑假释同步监督程序应以实现全程类诉讼化设计为目标,在审前审后由同为司法官的检察官作为中立第三方裁决减刑假释考察、提请和执行中的有关争议,在审判阶段则构建由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被害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共同参与、由法官中立裁决的争议解决程序.同时,在减刑假释监督标准上,建议取消将“是否落实帮教单位和帮教措施”作为应否减刑假释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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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6):70-76
情节犯乃我国刑法之特色,且分布广泛。尽管情节犯之“情节严重”内涵复杂多样,但手段是其当然意涵。纵观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手段要素主要包括非法、贿赂、劣残、伪造、勾联、持械、指使、聚众、网络、自伤等类型,以及与手段相伴随的时空条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情节犯之“情节严重”中手段要素的解释仍然存在罪数不明、惩罚过重、标准不清的问题,需要在坚守禁止重复评价、责任主义原则的前提下精准把握。另外,情节犯之情节规定并非总则中但书规定的具体化。前者属于整体评价部分充足即可的积极要件,而后者属于整体评价一体充足方可的消极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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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2):83-88
证明标准乃证明过程的结果,而印证证明乃达成证明标准的过程,可见“证明标准”不等于“印证证明”。从诉讼逻辑看,刑事公诉证明标准应低于刑事裁判的证明标准,这既有利于防止刑讯逼供和减少无罪羁押,又有利于维护检察权威和审判权威。新时期,伴随司法改革的推进,公诉权的滥用既缺乏动力机制,又容易被智能化的信息系统所捕获,而且还可能面临内部考核压力,乃至终身追责的风险,可见以往对公诉权滥用的担忧已不能成立。刑事公诉标准应当采“降低说”,即融合了主客观要素的“预期定罪高度可能性”的标准,这不仅与我国的诉讼结构相契合,而且更加符合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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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胡某某、朱某某、杨某四人(均已成年)合谋,先后采用虚构优惠酬宾活动、赠送小礼品和免费皮肤测试等手段,诱骗中青年女性至四人经营的美容会所(经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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