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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3):126-136
德日机能主义刑法学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体系。罗克辛教授主张的刑事政策的机能主义刑法学、雅科布斯教授构建的以规范论为基础的机能主义刑法学以及平野龙一教授提出的可视性的机能主义刑法学,在建构路径、刑法目的、犯罪本质、构成要件、责任本质、刑罚目的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立足机能主义刑法的视角,我国应注意回应性刑法及其限度、刑法的去工 具化与刑事政策的刑法化、罪刑法定原则与法益保护机能的调和三方面的问题。在具体问题上,建议调整当前立法的情绪化和司法的犯罪化倾向。应当看到即使在德日国内也不乏对机能主义刑法学的质疑,那种认为其可能存在强化社会控制和弱化人权保障风险的观点也日益变得有力,故应谨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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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考试舞弊犯罪具有必要性,学生身份不能成为非犯罪化的根据,但对未成年人入罪理应从严把握。目前,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共15种,该类犯罪客体系考试秩序,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多为直接故意。组织作弊行为组织和作弊行为均具有多样性,应做实质把握,情节严重应坚持主客观的认定标准。帮助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是客观要件,且该款在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行为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是目的要件,非法同时修饰出售和提供,且试题、答案无数量限制。替考行为中,替考是指"替身考试",而非"借名考试"。另外,替写毕业论文、替报志愿、替上大学、篡改考试答案或成绩等不法行为,也应考虑入罪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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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21,(2):19-24
情节犯既是我国刑法之特色,又是我国刑法中常见的立法类型.纵观现有司法解释,在犯罪行为本身实施完毕后,"行为人拒不改正""将犯罪所得用于其他违法犯罪用途"以及"经有关机关要求予以纠正而不纠正"或"又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往往被视为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重要内容.事后要素不仅可以说明行为时的情状,而且可以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在体系上,拒不改正要素与前置条件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添加,用途要素和后置条件属于犯罪客体方面的添加.目前,在立法层面,上述要素均存在若干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需要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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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1年2月,某化工企业在没有审查蒋某危险品运输和处理资格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了工业用废酸处理合同,委托蒋某处理本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工业用废酸。同年2月至3月间,蒋某多次指使驾驶员董某驾驶十吨槽罐车,将该化工企业的近百吨工业用废酸排放在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兴路红先河南侧100米处的雨水井中,导致废酸通过雨水井流入红先河。经环保及水务部门勘测、评估,红先河水域水质各项指标严重超标并已受到严重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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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4,(4):14-19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落实这一改革,目前,立法部门正在就(《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问题征求意见,理论界与实务界也掀起新一轮的研究热潮。其实,检察人员管理行政化的问题由来已久,并饱受诟病,由于长期以来对检察人员管理采取简单套用行政人员管理的模式,造成实践中司法资源浪费严重、办案效率普遍低下、检察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因此,现有检察人员实施去行政化的分类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改革亟需研究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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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2年5月4日23时许,被告人冯某某(男)尾随被害人陈某(女)至上海市某区涞坊路288弄299号103室,见其独自在家即敲门强行进入室内,并使用殴打等暴力手段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两性关系。但因个人身体原因未能得逗,随后对被害人陈某予以拘禁。次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冯某某为泄欲,又强迫陈某为其手淫,得逞后逃离现场时为防止被害人陈某报警又抢走了陈某的手机1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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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针对偷换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定性,存在一般盗窃说、盗窃罪间接正犯说、一般诈骗说、诈骗罪间接正犯说、三角诈骗说和双向诈骗说的争议.从犯罪的本质出发,以结果无价值为起点,以行为为中心,就会得出成立一般诈骗罪(顾客被骗人说)的结论.其他观点往往容易从损害赔偿的角度出发,偏离刑法关注的中心,以致存在一定的瑕疵.实际上,对店家权利的保护完全可以从刑法定性之外寻求解决之道.同时,对窃骗交织的新类型案件,应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寻求相对妥当的规范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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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资犯罪中,对事务型帮助犯责令退赔采用连带责任的做法,是一种司法粗疏的表现。错误地将“共同犯罪、责任连带”这一判断视为刑法理论通说,既不符合刑罚目的和刑法基本原则,也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应予以纠正。责令退赔数额应与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适应,具体可考虑以实际佣金为基数乘以适当倍数的方式加以确定,至于具体倍数,则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裁量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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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2023,(5):31-49
对于情节犯的规定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但究竟何为情节犯,目前仍有争议,其中“犯罪成立说”相对可取。通过对90个情节犯罪名相关司法解释的梳理,情节犯情节要件解释主要包括数额、手段、后果等20个要素,大致呈现主客观综合性、客观主要性、类别差异性、少量复合性、总体开放性等特点。就主观认识,主观情节要素是否需要主观认识是一个伪命题,主体情节要素需要主观认识但应采主观认识推定说,客观情节要素应在主观认识的范围之内,客体情节要素不要求在主观认识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