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21.
犯罪论的事实判断是对外界客观行为的实然认识,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观事实的应然判断,两者应当是协调统一的。行为入罪具有客观规律性。犯罪论的事实判断包括客观事实判断与主观事实判断,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恒定性与可变性。犯罪论的价值评价包括客观价值评价、主观价值评价和混合价值评价。行为入罪在价值评价上需要遵循目的有效性、手段有效性、司法有效性、效益均衡性和后果均衡性原则。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论体系缺乏实质的混合价值评价要素;我国平面的犯罪论体系缺乏形式的混合价值评价要素。重构论不可行的理由是:作为其哲理根据的事实与价值二元论早已崩溃,作为其立论基础的德日阶层犯罪论体系在评判次序上并非先事实后价值。 相似文献
22.
23.
论刑法第229条第2款规定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文华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4-5
刑法第229条规定了两个罪名: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对于该条第2款规定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否独立成罪,其性质如何?学术界认识不一,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观点都不尽全面,刑法第22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一种加重情节。 相似文献
24.
论商业诈欺犯罪之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诈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各种诈欺手段,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商业诈欺犯罪行为多种多样,大多数国家都将之归入经济领域的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普通诈骗犯罪中。1997年刑法修订时分解并废除投机倒把罪,造成了我国刑法在惩治商业诈欺犯罪方面的不力。我国刑法应当增设商业诈欺罪。 相似文献
25.
彭文华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3)
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26.
彭文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12(4):73-81
合理性原则是指刑事制定法的内容尽可能遵循一个社会普遍的、共同的价值观念,体现合理性。英美法系刑法容纳规范模糊与坚持合理性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合理性原则的主要内容乃指合乎道德规范、政策和经验命题等组成的社会命题。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是合理性原则的价值诉求,抗辩式诉讼模式、法官创制规则的权力以及独特的诉讼推理模式,是合理性原则的司法根基。合理性原则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具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7.
构成要件说来自大陆法系,主要理论依据是犯罪阶段论、犯罪类型论以及修正的犯罪构成论。构成要件说的困惑是:混淆犯罪既遂与犯罪成立或者犯罪未遂等未完成形态的界限;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修正的犯罪构成说值得商榷。既遂的举动犯与行为犯形态并不合理。结果说与新结果说、目的说与新目的说、权益侵害说、双重标准说以及类型化标准说均存在缺陷。立足于罪刑法定并适应刑事法治的需要,犯罪既遂标准应当以犯罪行为是否造成预想的最终实害(客观)结果或者足以造成该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为标志。犯罪既遂中的"危险状态"与危险犯、未遂犯之危险状态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28.
2011年1月16日,乌干达麻图嘎公路项目部。
层层叠叠的鲜花,簇拥在灵柩四周。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纷纷来到灵堂前,共同悼念—位中国援非的老人。 相似文献
29.
彭文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6):164-177
19 世纪以来,美国量刑改革经历了酌定量刑、量化量刑以及混和量刑三种不同模式。酌 定量刑时代推崇康复思想与矫正刑,司法自由裁量权几乎不受节制。量化量刑时代重在消除量刑偏差与实现量刑均衡,通过设置形式化、量化的规则和标准指导量刑,极大地约束了司法自由裁量权。双轨制量刑模式特点是法律的形式规制与法官的直觉感悟并重,确定量刑与不确定量刑混融。与量刑双轨制相对应,美国在量刑委员会的功能与定位、量刑指南的简化以及量刑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30.
量刑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量刑的事实判断以犯罪的主客观事实为基础,量刑的价值判断体现国家和社会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特殊需要。《刑法》第61条规定的是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根据,在价值判断上有所缺漏。量刑的价值判断与规范判断并不相同。影响量刑的非规范性价值评价因素主要包括:情势变迁、文化背景、价值观念以及犯罪人的家庭、生活状况等。公正量刑的途径在于:坚持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结合;适时调整量刑的依据和标准;赋予法官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