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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青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6):91-94
本文从居室污染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居室污染案件与一般环境污染案件的区别,从解析环境法之环境的概念入手,强调了环境法之环境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的特质,而居室污染侵害的是特定人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故其不属于环境法的调整范畴,居室污染案不属于环境侵权案,而属于一般民事侵权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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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一种文缘,笔者和山东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理事、黄埔军校二十二期同学吴昌华结识已八九年了。其间,心灵和文字相连,史料与现实互通,一种生机勃然的情趣使我们成为文朋诗友,志同道合又让我们成为忘年之交。吴昌华,1932年生,湖南桃源人,48岁时改行学医,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曾任职于山东省德洲市陵县卫生防疫站,从事健康教育工作近30年。1991年退休以后,吴老积极参加黄埔军校同学会的工作,是山东省同学会二、三届理事,德州市联络组副组长,并致力于纪实文学创作,笔耕不辍,收获颇丰。1997年为配合中国旅游年活动,他应山东省旅游局之约,编写了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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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描述了在美国的诸多社会诚信见闻,分析了美国社会诚信理念附着的根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美国诚信理念树立和实践对我国诚信法制建设的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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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青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
三峡消落区的治理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工程手段,但法律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首先,应在法律上理顺三峡消落区的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环境司法机构;其次,应建立消落区生态监测制度,开发利用管理制度,防洪库容管理制度等;再次,要构建消落区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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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正义的失衡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必然结果,从法律的效率价值视角思考城乡正义,这种城乡环境差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当这种差异越过一定度时,城乡环境立法就要向法的正义价值回归。城乡环境正义的纠偏不能脱离环境效率价值的掣肘,我国新《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期待能否实现、如何实现,关键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实施能否抓住效率这个核心,高效配置和利用农村环保资源,实现农村环境保护的根本改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