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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问题对致力于宪政改革的非洲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在理论上存在着分歧。在实践中,各国通常采用采纳或转化方式使国际法在国内法院中得以适用。非洲国家在实践中主要遵循了英国和法国的做法。南部非洲的一些国家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而且还规定国内法院在对宪法或其他法律进行解释时,要利用或考虑到国际法。而其他许多非洲国家不愿将国际法直接纳入到它们的宪法中。不过,即使宪法中没有规定国际法地位的非洲国家,它们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常会参照有关国际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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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法院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分为对人诉讼管辖权和对物诉讼管辖权。在对人诉讼中,只要当事人在法院管辖权内“出现”或“存在”,法院传票能够送达被告或被告服从法院管辖,尼法院就对该案件有管辖权;在对物诉讼中,只要有关财产或被告的住所处于尼境内,尼法院就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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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非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既可根据南非的普通法,也可根据南非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法》进行。根据南非普通法,如果外国仲裁裁决不是终局的,或缺乏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自然公正,或裁决是通过欺诈方式获得的,或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违反南非的公共政策,南非法院就不会承认和执行该裁决;而南非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法》是为实施《纽约公约》而制定的,不过,二者在内容上存在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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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论 充分而有效地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对仲裁的存在至关重要。如果作出的裁决不能针对债务人而执行,仲裁的一个关键方面就会受到挫伤。在非洲,一项仲裁裁决可以根据国内法和双边条约得到承认和执行。不同的多边条约对于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也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本文仅讨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华盛顿公约》),这是因为这两个公约在非洲具有普遍的重要性,并且成员较为广泛。一些属于双边或地区性条约的非洲国家也是《纽约公约》或《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或同时是二者的成员国。而另外一些非洲国家却没有参加这些公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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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的普通法仲裁源于英国的普通法,由于其存在的一些弊端,现已很少使用。此外,在实 践中,很难区分一个产生于口头仲裁协议的仲裁是习惯法仲裁还是普通法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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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非洲国家国内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对致力于宪政改革的非洲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理论上,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着分歧。在实践中,各国通常采用采纳或转化方式使国际法在国内法院中得以适用,并主要借鉴了英国和法国的做法。一些非洲国家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而且规定国内法院在对宪法或其他法律进行解释时,要利用或考虑到国际法。也有许多非洲国家不愿将国际法直接纳入到它们的宪法中。不过,即使在宪法中没有规定国际法地位的非洲国家,它们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常会参照有关国际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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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作为一种具有快捷方便、费用低廉等诸多优点的争议解决方式日益成为当事人的首选。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为吸引外资,营造良好的国际商业环境,大都通过立法规定具有涉外因素的争议允许当事人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越南也不例外。例如,越南在1996年11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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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方便法院原则是普通法系国家有关管辖法律的一个基本特征 ,作为混合法系国家的南非 ,在《海事管辖规则法》制定前 ,南非法院在海事诉讼中并不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海事管辖规则法》第七条第一款将不方便法院原则引进南非法律中 ,但南非法院是通过判例在海事诉讼中最终确立 ,并详细阐明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具体要求的。目前 ,南非法院适用该原则遵循的是英国法院在其判例中确立的标准 ,特别是在证明责任的运作方式上。不过 ,南非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担保问题和连接因素问题方面有别于英国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南非在 1 992年对《海事管辖规则法》第七条第一款进行了修订 ,但此举并未改变南非海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证明责任的运作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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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仲裁与调解法》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一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既可根据该法第51条和第52条的规定同时也可根据该法附件二《纽约公约》的规定向尼日利亚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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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是一个多元法律体制国家.在多元法律体制下,苏丹的冲突法与属人法交织在一起,只不过属人法在冲突法三个领域的地位和表现各不相同.在管辖权方面,苏丹的属人法管辖权规则对苏丹的冲突法管辖权规则没有产生影响,但在某些个别方面,冲突法的管辖权规则让位于属人法管辖权规则;在冲突法的第二阶段即法律适用过程中,属人法的影响非常明显,特别是在婚姻、离婚、继承等方面;在冲突法的最后一个阶段即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中,主要涉及如何判断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苏丹法院基本上是根据冲突法而不是属人法的概念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