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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关注民生 发展民主 服务社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所主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20多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主要职责就是关注民生、发展民主和服务社会。可以说,民政工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点,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更充分地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相似文献   
82.
李学举 《中国民政》2006,(12):38-50
同志们:今天上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胜利闭幕了。下午,我们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我着重讲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二是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对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如果说是立足现实,对当前民政工作的部署,那么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则是面向未来对民政工作的思考。今天,讲这两方面的内容,主要基于安排部署民政工作,既要注重2007年民政工作,又要考虑“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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