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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专利保护——电子商务网络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蒋红珍 《知识产权》2001,11(5):16-18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新概念,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孕育土壤通过电子化实现的贸易形式。而互联网是创新者的天堂,先后开设“户门搜索模式”的雅虎、“网上零售模式”的亚马逊和“网上拍卖模式”的ebuy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  相似文献   
12.
论必要性原则适用的困境及其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蒋红珍 《现代法学》2006,28(6):85-91
必要性原则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原则,它以“最小侵害”作为联结点,确立起一套相对清晰的审查标准,并把最终确定排他性手段的权力赋予司法。也正因为如此,必要性原则的适用引发了许多理论和实务操作中的困境。许多法治发达国家在为这些困境深感忧虑的同时,逐渐发展出一系列解决困境的法解释技术。正视这些困境并积极探索可行的解决方法,对我国行政法学界而言具有一定的紧迫性。  相似文献   
13.
论最小侵害原则在行政强制法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行政强制法(草案)>与最小侵害原则 2005年12月24日,经多方努力最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①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标志着我国行政强制立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这可谓是当下我国行政法学界备受瞩目的大事.在这个重要的"行政法时刻",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对于<草案>确立的各项条款的关注可谓铺天盖地,其中,最小侵害原则就是一项较为广泛引起人们认同、体现行政强制权行使时必须自我限制的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认为,重作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应同时具备重作的可能性及必要性.并就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期限、程序等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发端于私法契约自由的合意理念在中国当代行政具有日益突显的趋势。合意的基础在于行政裁量,尤其是新型载量的大量存在和公众民主参与意识增强的两造结合。合意理念表现为协商、调解、契约方式等交涉性行政方式的涌现。合意理念需要一套整合的行政法支撑系统,包括回应型行政模式的法类型取向、权力主体开放性结构的契机、比例原则的行为选择标准、行政程序的价值载体设置等。  相似文献   
16.
一、从两起宿舍事故说起2000年暑假期间,南京某大学的一幢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宿舍楼被烧毁。据查,起火原因是一学生违章使用“热得快”。最后以该幢宿舍楼的全部学生各拿出500元作为对校方的损失补偿。2001年2月,浙江某大学一幢宿舍楼的多个寝室一夜之间被盗,损失较严重。校方虽及时报案,但一直未能抓获窃犯,追究法律责任被无限期的搁置,等于由学生完全地承担了损失。  相似文献   
17.
有关“契约外包的边界”问题正伴随我国新一轮公私合作模式的倡导而获得关注.在美国,契约外包模式开始渗透到司法系统.既有以电子化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变革催生的契约外包,也有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的契约外包;既涉及与司法职能相关的业务外包,也包含核心的审判职能外包.“政府固有职能”为公共机构职能外包提供了法定标准,也成为质疑司法机构职能外包的核心论据.学理和实务界通过一系列的学理和制度回应来缓解“政府固有职能”标准对司法机构契约外包的批判.  相似文献   
18.
非正式行政行为的内涵——基于比较法视角的初步展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非正式行政行为的概念在我国学术界有被混淆和误用的现象,迫切需要比较法意义上的澄清。在对抗主义程序观盛行的关国,对抗性要素是否充分,是界分行为正式与非正式的基准;受形式法治主义观影响,日本采取"是否超越立法授权"的分析路径;受法效意思和行为形式论影响的德国,倾向于用"欠缺法律形式"来界定非正式行政行为的内涵。了解其不同内涵旨趣和形成机理,对我国的概念建构和展开这一新型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司法的原初与衍生功能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当下中国,讨论我国的法院或者法官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应是学界认真考虑的一个课题。本文以一种复眼式的角度,把司法功能分为原初功能与衍生功能。文章认为,作为原初功能,司法的纠纷解决还包括中介、缓和及促进纠纷解决等子功能。而以历史演变为线索,现代司法的衍生功能则包括法律维护与规则创设、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社会控制与政策推进等功能。  相似文献   
20.
在美国,规制性协商指的是受规制影响的利益主体通过建立协商委员会来促进共识方案达成的程序机制。其发展因伴随着对公告—评论式规章制定程序的反思、对混合性程序的修正,以及对替代性程序的比较而受到关注。在法律规定的制度框架中,其运作流程可区分为三个阶段:确定规制性协商适用的前协商阶段、立足于协商委员会建构和运作的协商阶段以及协商主体发挥补充和协助工作的后协商阶段。在相当时期内,规制性协商在立法和行政系统受到较为正面的评价,并在制度实践中发挥显著的优势。这一程序,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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