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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间,有一种俗称"倒插门"的婚姻形式——赘婚,即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成为女方家庭中的一员,赡养女家双亲,继承女家财产,所生子女从女姓,为女方家传宗接代续香火.这种男子,民间俗称为"上门女婿".
"倒插门"的婚姻风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据考证,我国古代即有赘婚制,初始于24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史记·滑稽列传》中载:"淳于髡为齐之赘婿".赘婿,指的就是上门女婿.《汉书·贾谊传》中载:"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意思是说,秦朝的人家如果是富有的话,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后,就跟父母分居,娶妻生子.如果这个家庭比较穷,那么儿子长大后,就把他送给别人家做女婿.当时提倡这种婚姻形式,不单单是穷富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和调节劳力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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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国宏 《党的生活(青海)》2009,(7):50-50
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伴随着时间的步履,我家老宅院里的那幢老屋几经嬗变。留下了许多难忘的镜头和故事。时针回拨到1948年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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